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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精彩6篇)

2024-02-10 09:26:49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下面是漂亮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精彩6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一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二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著名的“差序格局”等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理论,就是在这本书中提出和论证的,《乡土中国》是社区研究的一部比较成熟的著作,代表了费孝通先生早期社会学研究生涯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本文主要介绍这本书的背景,笔者个人认为是主要的章节的内容,对当下社会的意义以及笔者一些浅薄的见解。

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已经交代了此书的写作经过,这是他在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大所教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他认为和青年学生的接触过程中应该探索一些有意义的课题来打开那些还没有人探究过的知识领域,而不是借用现成的教材来照本宣科,于是便有了这些一面探索一面讲授的讲义,其中的概念和观点也没有经过琢磨,都是具有讨论性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

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是最年轻的一门,更不用说在中国的发展状况,而本书所处的历史背景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1947年),当时的中国刚刚经历了抗日战争并且正在经历着解放战争,费孝通先生在如此艰难的社会环境下还能专注于这样“冷门的”学科研究,亲自到广西瑶山,云南多地农村实地考察调研,在桂期间前妻不幸溺亡,可以说是经历了重重困难,暂且不说其研究成果如何,这样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着实让我等后生敬佩!

在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在开头就明确指出,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国自古便是以农耕为经济基础,加之我国人口基数大,绝大多数人口是依靠农业营生的。作者认为我们想要研究中国的社会,不妨把注意力先集中在那些务农的乡下人,人说乡下人有些“土气”,当然这个土气并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反倒是准确地概括了他们离不开泥土,依靠种地谋生的事实,同时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大旱兵乱等灾难性因素所带来的人口迁移的状态。费老也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人口不断增加,原有的土地容纳的人数达到饱和后,过剩的人不得不向外开辟新的土地,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老树和种子一样。

这里我有一个切身的事例,在我读高二的时候,曾听大人们提起过,我母亲的祖上是广西人,由于饥荒和战乱,祖上携着妻儿逃难,徒步跋山涉水,找到了一处和家乡的环境相似的地方(云南师宗县五龙乡)并定居了下来,确切算来,到母亲这辈是第三代。2015年,广西那边的后人根据祖上的书信,族谱和口头相传的话,找到了母亲和她的兄弟姐妹们,我曾见过他们相认后的合影,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长相,照片的背景是一条河和连绵的青山,就像外婆家的自然环境一样,我没有想到自己的身世背后居然还有这段奇妙的故事,读到费老所提到的“我在广西靠近瑶山的区域里还看见过这类从老树上吹出来的种子,在云南我看见过这类种子所长成的小村落,还不过是两三代的事。”我想,或许费老当年所说的“大树”和“种子”,便包括我母亲的族人。

交代完农业人口时代定居在一片土地上,其状态是基本稳固的事实后,作者进一步指出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这是由小农经营、水利合作、安全保卫、继承产业四个原因导致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但是村落间是孤立、隔膜的,正如一开始所说的人们世代定居在某一片土地上,人口流动性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就必然疏少,这样的生活是具有地方性的,在这种限制下,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人们的关系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熟人社会,在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越规矩的自由,不是法律所保障的那种自由,规矩是习俗和礼节,是传统的、世代流传下来的东西,在第四章,作者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差序格局”,我们的格局就像是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举个例子,一个人如果有钱有势,他的关系圈可以大得像一个小国,在乡下,一个人的圈子可能就仅仅局限于小家庭里,所以中国人对于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因为这是一个可以伸缩的格局,在这样的人情社会里,我们就注重攀关系,讲交情,大家都以“己”为中心,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波一样越推越薄。

儒家讲究人伦,这个伦就是由己推及到别人所发生的一圈圈波纹的差序,也就是我们传统的社会里最基本的概念,接着在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具体指出,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建成的网络,这网络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所有的价值标准自然也就没法超脱于人伦道德的差序而存在了,也就是说,在这样的社会里,道德和法律是可以伸缩的,因为你的站立基础是人伦道德,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能发生作用,要在问清事情是什么,对象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

《乡土中国》 篇三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四

这几日,在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简短而精悍的一本小书彰显了大家的智慧,先生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说起,详尽地阐述了乡土性浓郁的中国历史根源,以及以农耕耕作方式为根、父系统治的权力结构为主的基本格局,进而由此为基础关系产生了庞大的家族和严厉的家规,而这些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家族所产生的关系与需求,最终构成了乡土中国的万千社会形态,溯源寻真。

在思维方式上,费孝通先生描述的乡土中国并没有从具体的中国社会这个大的范围去阐述,而是从基层的中国乡村为切入点,从其根源上查找,一语中的,言简而精赅。这种研究方法和文章落脚点的选择才是我读这本书所得到的最大收获:或许退一步便能得其精髓。费孝通先生以最基层的乡村着手说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土气”一词经常是被人藐视的说法,费孝通先生却说这一词用的妙。因为中国的乡村便是以土为中心,“土”是乡村人的命根,最接近人性人神。他认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种相对的静止便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这种相对慢的周率也导致了浓郁的中国乡土社会现状。在社会关系形成的角度,费孝通先生认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而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中国的乡村以“土”为本源,耕种方式确定了长久时期的以父系为主的权力统治结构,因此,乡村氏族亦是以父系为主,母系的旁枝是不在其列,维系家族的纪律而产生的家规同时也造成了男女有别,这与西方社会中夫妇为主轴的家庭格局有所不同。就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东西方不同的家庭格局极大地影响了传统的社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除此之外,费孝通先生还从血缘和地缘、名实分离、从欲望到需求几个方面论述了乡土社会中国的社会现象。

历史文化的进程会产生多元性,但溯其源头却只有一个本真,只要我们寻觅了源头,便也不难理解其后的走向。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五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于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执教,给学生上“乡村社会学”时写的讲义,共十四篇,归纳整理后结集出版的,虽然过去了许多年,中国的国情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作者的许多观点永不过时,今天读来,仍然发人深省,引人深思,十四篇文章层层递进,逐步深入,详尽地阐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

作者开篇指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性是“乡土性”,一个“土”土字,最是传神,道出了中国传统社会最基本的特性,乡下人离不开土,因为种地是最基本的谋生手段,土地,在乡下人眼里的地位至高无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这个“土”字,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土气”,也就是“愚”的意思,他们的“愚”表现在不识字,目不识丁,睁眼瞎,其实不识字,不能怪乡下人,他们不识字,是因为在乡下世世代代聚族而居,互相熟知对方,根本没有文字的应用环境,熟人之间,眉目传情指石为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彼此就心领神会,根本用不着通过文字来表情达意,甚至连语言也是多余的,文字只是在陌生人之间才有用武之地,作者用自己当年在乡下居住过的亲身经历表明,农人的“愚”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智力不及人,而是他们从小没有生活在读书识字的环境里,就像教授家的孩子对庄稼、对植物以及一切农村的事物并不了解是一样的。

中国的社会关系是差序格局,所谓的差序,就是有差等的次序关系,它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是以个人为中心,向外推出去,传统的社会关系就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引起的波纹会欲推愈远,愈远愈薄,它是由私人关系构成的,每个人都会包括在这个圈子里,这个圈子可大可小,可伸可缩,极富弹性,一切价值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有在私人之间才有意义;西洋社会则不同,他们中个人与团体的关系是一根稻草与一捆稻草的关系,每个人地位相等,界限分明,归属清晰,几根稻草可以扎成一把,几把扎起来成一扎,几扎成一捆,每一根稻草属于哪个团体,决不会混淆,与我们传统社会里模糊不清的群己界限大异其趣。

说到社会关系,还得从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家庭说起,中国家庭与西洋家庭不同,西洋的家庭关系比较单纯,主要承担的是生育功能,家就是一对夫妻与他们未成年的孩子组成,成年的子女自动剥离出家庭,他们即使住在家里,也要向父母缴纳一定的生活费,夫妻关系是主线,其他关系次之,所以夫妻感情较深,他们的关系是横向的,我们的家庭关系则不同,大都是小家族式的,夫妻关系并不是主要的关系,以父子、婆媳等纵式结构为主,中国的家庭以血缘和婚姻为为纽带,因为传统社会是父亲方面的单系社会,整个家族沿着父亲这根线,以血缘为纽带可以向外无限推广,传统家庭里五世同堂也不鲜见,女婿和媳妇都不属于这个家庭,他们都是外人,血缘关系才是王道。中国的小家族就是个小部落,除生育功能以外,还担负着经济、政治、宗教等诸多的社会责任,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家庭的基本职能,承担得更多的的是社会职能的角色,是一个讲究纪律的事业社群,它排斥男女私情,注重夫妻间的分工与合作。

传统的亲属关系就是在水里丢石头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从生育和婚姻构成的网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这个网络像个蜘蛛网,有个中心,这个中心就是自己,每个人和别人的关系都不可能完全相同。所谓的地缘关系,就是在一些传统的结构中,每一家以自己的家庭为中心,它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个范围,这个范围可以依着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最典型的例子是《红楼梦》里的贾家大观园,在这个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里,随着家庭势力的大小而变化,繁盛时,七大姑八大姨,沾亲带故都是一家,一旦落难,树倒猢狲散,家又成了最小的单元。

在传统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不需要由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制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孔子的精神为导向,以礼治国,但合乎礼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也不一定合礼,礼制社会也不仅仅局限于见面点头问个好,每个人也不都是文质彬彬的谦谦君子,礼制也可以杀人,就像非洲某些国家,丈夫死了,妻子就会在丈夫的葬礼上被烧死作为陪葬,所谓的礼制并不像字面意思这么温文尔雅,孔子强调的仁义礼智信等,以教化为主,主要是为了社会的稳定,也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乡土社会的权力机构分为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统治与时势权力,横暴权利,是统治阶层为了自己的利益用来剥削被统治者的工具;同意权利是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需要互相合作,才能完成某项工作,每个人都必须做好自己的份内的事,是一种民主的合作关系;除了这两种权利以外还有一种长老统治,起一种教化作用,就像父亲教导儿子,长辈教导晚辈,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主要组成部分;时势权力是社会更替变革的时候,个别人会成为变革的关键人物,是时势造就的英雄。中国乡土社会是一个长老统治的社会,长老权力之下,传统形式不容反对,对那些既不实用又不能反对的教条,只能用注释加以歪曲,这样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又给长老们留足了面子,实则是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在这种环境之下,发生“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事”就不奇怪了。

血缘与地缘,血缘是社会身份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血缘的意思是,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由亲密关系决定的,亲属是由婚姻和生育构成的,因为我们的家庭结构中是单系家庭组成,注重的是亲属关系,以生育为主,婚姻次之。血缘决定了你的社会地位,你的身份、财产与职业很难不受你的家庭与父母的影响,谁家的孩子就应该继承谁家父母的财富和地位,承认了这个规则,这个社会就稳定了。血缘关系决定了你出身,生在哪里,哪里有你的土地,你就是哪里的人,一个外人很难在某个村子里取得自己的土地,除非他入赘做上门女婿,此外他很难融入这个村子。

随着社会活动的增加,人情往来愈加繁重,熟人之间是不能搞清算的,互相算清了,也就绝交了,你欠我的,我欠你的,才能建立亲密无间的关系,但是如果这种帮助一边倒,时间长了谁也吃不消,这种关系就会断裂,为了防止断裂,唯一的方法就是减轻这种社会关系的负担,于是商业交易应运而生,有了商业交易,人们之间互不相欠,容易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因为商业交易需要理智的决定和冷静的思考,而非感情的冲动。

社会性质的变迁分为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乡土社会以是以欲望为指导,这个欲望正好合乎于人类生存的条件,它不是生物本能,而是文化事实,是人们从小养成的习惯,随着社会变动的加快,原来的文化并不能带来生活上的满足,人们开始注意改进生存的条件,才发现欲望不是主要的动机,而是为了生存下去创造的动机,它有别于原始的欲望,是一种生存的需要,为了生存下去,就要学会制定计划,人们完成从欲望到需要,从经验到计划的转变也就等于迈进了现代社会的大门。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六

费老在《乡土中国》开头就写道“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话是不错的,自古以来,我国人民都把乡土看得极为重要,古语有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铭于斯,其魂气无不之也,其死而有不澌者矣。”也恰恰体现了中国人对乡土的依赖。

区区十四篇散文,却深入浅出、条分缕析地简述了中国人的乡土性,费老举的几个简简单单的事例,立足于社会现实,用我们极为熟悉的情境做论,让我们更好的理解,在讲述乡土社会的同时,也深层剖析了我们的礼俗习惯形成的原因,让我们对自己、身边以及我们这个社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第一篇的<乡土本色>概括总结了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人们对土地的依赖。立足于“土”,所谓土,即泥土、土地,而引申义则为土气,而城里人也用这个字来表示对乡下人的看不起。实际上,土地是农民的命,他们正是依靠土地生存,同时,土地也是他们最基本的保障,而土地又是不会移动的,因此农民世代定居于一处,基本没有变动。包括所谓的城里人,往前数几代,也必是农民出身。我们中国人自称炎黄子孙,除因为炎黄所处的部落,位于中原地区,历史渊源极长外,也因为炎黄部落是农耕文明的发源地,通过农耕自给自足,无需像游牧民族那样与险恶的大自然做斗争。

现代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由此我们与土地的渊源颇深,“安土重迁”的性格、“落叶归根”的思想也早已深深融入我们的骨血中。费老在文中也举出中国人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总要尝试种些东西的例子,深刻展现了中国人对土地的重视与依赖。

然而,随着历史的演进,城里一天天富了起来,乡下也没了往日的平静,现代化工业对乡下的土地开启了新的征服。乡下人见识了大城市的繁华,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渴望在城市找到自己的容身之地。正如费老所言,“这些宣泄出外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运命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

可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他们被称为农民工,孩子成了留守儿童,他们是永远的流浪者。他们到底幸不幸福,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他们拼命往城市里去,往高楼上爬,渴望看到更辽阔的天空,但他们终究是要回去的,他们属于大地。

再说<文字下乡>,城里人总说乡下人“愚”,乡下人真的不聪明吗?不尽然。归根结底,只是因为乡下人知识不够。费老举例:不识文字、看到汽车慌了手脚……然而也用城里人“今年麦子长得这么高”、城里孩子不会捉蚱蜢来对比论证得乡下人“不愚”的结论。费老之后又详细分析了文字的作用,而乡下人“面对面的社群”对文字的需要没那么迫切,不必见面就能知道对方是谁。而文字只是一种工具,是间接的说话,而且这个工具还不太完善。所以在“面对面社群”中更没必要舍弃更为完善的语言而去选择文字来传情达意了。

除了共同语言外,还有“特殊语言”,此外还有面部表情、身体语言来表达自己,也就是费老说的“象征原料”,越是熟悉,简单语言密切配合其他象征原料越频繁,也越容易表达情意。在乡下人的熟人社会中,语言就更加少了,“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然而,“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为了紧跟时代,文字下乡也是必须推行的,但在推动文字下乡之前,必须先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上述基于空间阻隔讲述文字的作用,因为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群”,空间阻隔几乎没有,有什么事情可以当面说清楚,不需要求助于文字,因而其也没有迫切被需要。然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中,费老提到除了空间阻隔外,还有时间阻隔,分两方面,即“一方面是个人的今昔之隔,一方面是社会的世代之隔”。

文化,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其中包含不只有个人的今昔,还有民族的今昔、社会的今昔……而乡土社会又流动性较小,在全是熟人的社会中长大,在熟悉的土地上长大,社会经历也基本相似,人口基本不变,因而文化经验由口头传播,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由此个人的经验便是世代的经验。乡土社会中,语言传递经验便已足够,对文字也没那么需要。并且,文字也不是从乡土产生的,而是统治阶级为了更好的统治而发明的一种工具,是庙堂性的,由此文字也不能完全适应乡土社会。

费老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来论述,详细介绍了乡土社会的状态,以及乡土社会其实并不需要文字,得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的结论。

由此,乡下人与城里人智力上并没有什么差别,只是出于所处位置的生活需求的不同,而着重学习了不同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同的技能。城里人不见得比乡下人高贵,乡下人也不见得比城里人愚蠢。

此外,城里人总说乡下人自私,那么,这个私和公的界限又是什么?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其也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产生的波纹,以自己为中心,顺着波纹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根据亲属关系不同对待。并以西方的团体格局作比,展示差序格局中的群己、人我的界限划分与西方的不同之处。我们站在任何一圈上,向内看,总可以说自己是公的,因而公私并没有明确的界限。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是所,而众星拱之。”是对“差序格局”最好的描述。费老也指出孔子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点我是不大承认的,孔子所推崇的“仁”绝不是以利己出发的,孔子讲究仁,即一种爱爱,但这种爱是在差序格局下产生的,是分等级的爱,由孔子对“以德报怨,何以报德?”的回答便可看出。

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很好的诠释了这种差序格局下的“双标”,一个人可以心安理得地使用父亲贪污的钱,甚至替父亲隐瞒的同时痛骂别人贪污。“差序格局”的存在,让我们对同一件事有不同的判断,而对象是谁、跟自己什么关系也时刻影响着我们的评判标准,也因此“攀亲戚”、“找关系”成了现在社会的常态。

之后费老又从两方面论述了这种人际关系。宏观上,费老区分了家族与家庭。家庭更多是由于生育所结合成的社群,而家族则类似于一个小部落,富有经济,政治,宗教的复杂功能。微观上,他分析了男女传统情感。男女有别实际上是一个矛盾点,男女的分化是为了生育,但是生育又规定男女的结合,这种结合它基于异,并非基于同。与此相反的,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探索,是不断地克服相异的阻碍,去不断追求那一份同,然而正是由于情感的激动,使得社会关系无法保持稳固,因此,。男女的情感也同样在社会稳定这一重要事件中被扼杀了,为了更稳定的社会关系只能由有经验的长者选择该如何搭配组合。

之后的<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

当今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依靠法律的明文规定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然而,在乡土社会中,秩序的维持与现代社会是不致相同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依靠社会所累积的经验来规范行为,正如前文所说,乡土社会的流动性小,只依靠上辈人留下的经验就可以满足需要,也正因为乡土社会的变迁很慢,“礼治”才得以在乡土社会中存在。乡土社会中的每个人都了解这套行为规范,遵守这套行为规范也是每个人的责任,所谓“子不教,父之过”,也是由于这套行为规范是依靠上代传下来的,是不成文的,由此才会“无讼”,乡土社会比起上诉,更愿意找一个长者来评判,即乡下人挂在嘴边的“你来给我评评理”,而长者总会把双方劈头盖脸地骂一顿,然后让他们达成和解。调解,即评理,更注重的是教育、教化,非必要,人们是不愿意去打官司的。

长者在乡土社会中是权威的象征,因为他们走过年轻人走过的路,了解他们内心的的想法。而司法处则更加注重法律的明文规定,在乡土社会显然是不适合的,也会产生副作用。法治讲求证据、事实,相比于礼治社会来说,可变通性不大,较为死板,若直接推行下乡,怕好处未显,反而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长老统治”是费老提出的又一个名词,“在它的权力结构中,虽则有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着民主的同意权力,但是在这两者之外还有教化权力,后者既非民主又异于不民主的专制,是另有一工的”。由于乡土社会的流动性小,所以长者的教化权力越大,问年龄也是由此而生的,长幼有序在这方面来看也十分重要。乡土社会的“无为而治”也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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