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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优秀6篇】

2023-11-24 03:19:53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一米范文为大伙儿带来的6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一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防汛紧急视频会议,主要任务就是对全市的防汛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刚才,启先同志通报了当前的雨情、汛情和灾情,从通报的情况看,7月15日以来,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全市平均降雨量97毫米,降雨呈现出历时长、强度大、灾害重的特点。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造成光山县晏河乡程山村刘小湾1人死亡,新县苏河镇红柳村塘湾组2人死亡,浉河区南湾水库上游2人死亡。这是近几年不多见的,令人十分痛心。汛情、灾情发生后,广大干部职工迅速投入到抗洪抢险中,经过大家的辛苦工作和连续奋战,一些大的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在此向大家表示感谢,同时也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切实做好迎接下一次洪水的准备。从刚才市气象局宋局长通报未来天气变化的预测情况看,这次降雨还将持续,虽然降雨带已经西移到了南阳,但桐柏的降雨量超过200毫米,这必将增加淮干的压力。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迅速投入到防汛抢险工作中,确保今年安全度汛。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全力开展抗洪抢险

一要突出抓好城镇防洪排涝工作。城镇人员密集、财产集中,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中心。而我市目前的城镇设防标准还比较低,距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还有相当的差距,特别是中心城区,每遇强降雨过程总会出现积水的情况。近年来,我们在城市内河治理上下了很大工夫,总的看成效很显著,但有些问题尚未很好解决。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排查,找出原因,深入采取治理措施。下一步,在城镇的建设管理中,要切实将城镇防洪排涝体系规划建设纳入其中,并认真抓好落实,全面提高城镇防洪排涝能力。当前,要进一步健全城镇防洪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城镇灾害性信息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努力减少城镇洪涝灾害损失。

二要突出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山洪灾害防御是我市防汛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这两天的降雨引发的严重山洪地质灾害,已造成5人死亡,后果十分严重。山洪地质灾害的防御难度大,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大力加强山洪灾害预案预警体系建设,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完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做到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要进一步提高当地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切实做好预报预警,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要突出做好中小河道防汛工作。我市淮南中小河道,都发源于山区,河道源短、坡陡、流急,洪水汇集很快,陡涨陡落,极易发生突发性灾害,对沿河群众威胁很大。我们要始终把中小河道作为防汛重点,密切监测天气和水情雨情变化,强化监测预报,科学调度防洪工程,落实“防、避、撤”等各项措施,实施科学管理,确保安全。

四要突出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我市有各类水库886座,其中小型水库就有865座,这些水库建的早,标准低、病险问题突出,极易发生险情,造成危害。前一段时间,我国南方地区的大洪水,已造成6座小型水库垮坝,许多小型水库漫溢。我们一定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做好水库防汛抢险工作,认真落实病险水库和在建水库的安全度汛方案和措施,加强水库的调度运用,禁止水库超汛限水位蓄水,正确处理好水库施工与安全度汛的关系,确保水库汛期安全。

二、要全力保障安全度汛

针对当前我市严峻的防汛形势,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指要根据防汛预案,全力做好各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第一,要高度重视,强化防汛意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的防汛工作,对这次降雨过程已经造成和可能再次出现的各种灾害和影响要有足够的认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御工作。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防汛工作的首要任务,立即对防汛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特别是前期降水较少、水利工程蓄水不足的县区,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级防指要对防汛抗洪救灾等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第二,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防指要从最坏的情况出发,向最好的方向努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分步骤、分层次、分任务,把责任落实到防指各部门、乡镇、村组,把措施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各级防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全面上岗到位,做到“大雨洪水前在指挥岗位,洪水内涝时在群众之中,灾害形成时在救灾现场”,切实履行好防汛抗洪救灾职责。防汛期间,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至少一人在岗在位。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市防指办公室要对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相关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直接报市委、市政府。

第三,要密切监视,强化预警预报。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动向,实时对降雨强度变化、影响范围、持续时间等作出准确预报,并及时预警信息,为科学有效防汛提供信息支持。水利水文部门要加强对河流、水库的水情测报,根据降雨范围、持续时间、降雨强度等对来水情况作出滚动分析和实时预报,为水利工程调度提供科学依据。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山洪、滑坡、泥石流易发区的监测预警工作,针对分布广、防御难度大、交通不便等特点,采取群防群控等措施,及时掌握山洪灾害发生的预兆,并利用电视、电台、手机以及当地群众熟悉的方式提前预警信息,及时转移并妥善安置危险地带群众。对一些重点部位,防汛通讯工具一定要配备到位,并且要保证这些通讯工具在复杂、恶劣、极端天气条件下仍然能够发挥作用。

第四,要全面排查,强化度汛措施。对各类防洪工程和易受灾地区要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排查,抓紧排除各类隐患。要切实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堤防的安全检查,落实巡查和抢护措施。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低洼地、地下停车场、排水管网的安全排查,督促落实防洪排涝措施,防止城市出现严重内涝,确保城市正常秩序。针对强降雨容易引发山洪和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各地要以防为主,及时对山洪灾害防御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位于不稳定山体脚下、山洪沟旁的居民房屋,要逐项落实防范措施。对所有发现的隐患,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排除险情,避免出现问题。

第五,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防范。各地各部门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科学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要按照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安排足够的力量对低洼易涝地区、在建工地、山洪灾害易发区等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要妥善安置转移群众,安排好他们的生活,确保群众情绪稳定。要加强转移安置人员和河道避险船只的管理,在主要安置点和河道船只停泊点设置必要的岗哨,防止转移人员和采砂船只提前进入尚未解除警报的危险区域。

第六,要科学调度,强化应急管理。受这两天降水影响,淮河及其支流河道底水较高,水库水位普遍上涨,小型水库出现溢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调度,科学防控,确保度汛安全。工程状况良好的水库,要根据水情预报适时预泄,腾出库容,充分发挥拦洪错峰作用,减轻下游防洪压力。存在病险和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水闸,要提前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确保安全。在建水库工程要做到“一库一案”,每座水库都要有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要备足防汛物料,落实抢险力量,发生险情后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护,确保水利工程、城镇、交通和通信基础设施安全。

第七,要协调配合,强化统一指挥。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应急处置难度大,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的统一指挥机制。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汛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防汛抗洪救灾的合力,确保安全度汛。对一些行动不力、配合不力,甚至渎职失职造成严重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坚决追究责任,从严追究责任。

三、要全力做好两项工作

(一)要全力做好灾后救灾工作。一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对储备的救灾物资,民政部门要认真开展一次大检查,查质量、查数量,确保救灾物资能用、管用、够用。二要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转移出来的群众在危险警报解除前不得返回,对已受灾的地区要迅速开展救灾和赈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三要迅速开展灾情统计工作。各级防汛部门、民政部门、统计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迅速深入受灾地区,核实受灾情况。每天都要及时统计上报灾情的发展变化情况,特别是在发生人员伤亡情况时,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死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及死亡原因等。四要抓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受灾地区,进一步组织和指导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开展生产自救。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受灾地区恢复生产的服务,指导群众开展受损农作物的补救措施,对无法恢复的,要及时改种补种,做到不空田、不荒田。水利部门要指导受灾地区尽快修复水毁工程,组织力量重点做好农田水利工程修复。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抓紧水毁工程修复,支援灾区恢复重建。

(二)要趋利避害,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的防洪评价和规划。是个多水地区,洪涝发生频率很高,要保障各项社会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必须坚持趋利避害的原则,既考虑到充分利用水资源,又要避开洪涝的危害。我国近几年洪涝灾害有很多教训,比如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城市乡镇基础设施没有考虑到防洪除涝问题,或者说没有对洪涝灾害的严重影响给予充分的重视,结果在汛情发生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今后,我市的各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聚区和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都要按照防洪除涝规划要求,避开洪涝灾害易发区、建设好防洪除涝基础设施。

一是新建项目必须按照防洪规划要求选址。全市新建的各类产业集聚区、一些重大项目等,在项目按程序上报之前,一定要要进行防洪评审。

二是已建项目要加强防洪除涝基础设施建设。对一些已经建成的重大项目,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防洪专家进行防洪能力评价,按照防洪除涝规划要求,加强防洪除涝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城镇要尽快完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中心城区和各县城所在地,都是沿河而建。我市降雨多,再加上一些除涝工程不配套,内涝经常发生,因此必须加快城区内河治理。最近,从中心城区到县城都要采取行动,对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的问题,打一次突击战。原则上,昨天发生的问题,在下次洪水到来时不能再发生。今天上午城区防汛工作会上落实到各单位的任务,务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二

1.1编制目的

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滁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地震、恐怖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的机制。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依法防洪抗旱,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滁州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设在市水利局。

2.1.1市防指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市政府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滁州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利局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经委、市农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滁州地方海事局、市供销社、商业协会、滁州电信公司、滁州供电公司、人保财险公司滁州分公司、滁州市物资总公司等部门和滁州火车站负责人为成员组成。

2.1.2市防指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主要江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县(市、区)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水资源,组织灾后水毁修复及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1.3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各级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抗旱纪律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发动、监督市直机关党员参加抗洪抢险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制定防汛抗旱规划工作;负责防洪保安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建委负责城建系统所属防洪、排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做好城市供水相关工作。

市经委负责检查督促全市工矿企业做好防汛工作;负责琅琊山矿业总公司尾砂库安全度汛工作;协调落实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

市农委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检查监督参加防汛抗旱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职责、执行防汛抗旱纪律的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与抗旱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统一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按照市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中央、省和市级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水利局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汛情、旱情监测预报;提供防汛抗旱技术指导;为市政府、市防指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当好参谋;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监管,督促水利工程水毁修复。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防治及其他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土用地问题。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汛期水毁公路的紧急抢修,保障防洪需要;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组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市林业局负责防汛抢险急需木材的供应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在水污染危险期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指报告水质状况,防止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失。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旱动态。

市商务局负责受灾群众日常生活用品的调度和供应。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中涉及生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处置。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师、学生的防汛安全工作;排查教学楼、宿舍等教育设施的危险隐患;统一调控师生的分流,转移和学校停课,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市粮食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粮食保障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

市水文局:承担水文水资源监测、调查、分析计算,全市实时水文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分析;重要水情及旱情预警预报。

滁州地方海事局负责防汛救灾抢险物资运输和人员撤离的船舶保障及航道建设和畅通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有关防汛抢险急需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市商业协会负责协会成员做好财产转移和人员撤退工作。

滁州电信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旱无线电通信频率及其正常使用;协调保障移动通信和中国联通网络的通畅;根据汛情需要,协助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负责公用通信网设施的防洪安全和通信畅通。

滁州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排涝、抗旱的电力供应。

人保财险公司滁州分公司负责洪涝旱灾发生后的保险理赔工作。

市物资总公司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紧急征调工作。

滁州火车站负责紧急调运有关防汛物资和防汛抢险人员工作。

滁州军分区根据汛情、旱情需要,负责组织协调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抗旱应急送水等防汛抗旱紧急任务。

滁州市武警支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武警官兵参加抗洪抢险,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以及抗旱应急送水等防汛抗旱任务,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2.1.4市防指办职责

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市雨情、汛情、旱情、工情;根据市防指决策,具体统一调度全市防洪抗旱骨干工程;组织拟定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调度运用办法和重点地区的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市、区)防指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受涝地区开展排涝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制定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道、湖泊、行蓄洪区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市级防汛抗旱经费、农业抗灾用电指标计划安排,市直管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2.2市防指成员分组分工

当我市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ⅱ级以上响应时,市防指成员单位立即派人入驻市防指,按照以下编组分工迅速进入工作岗位履行相关职责。

第一组综合信息组

(一)职责:

1、负责各类防汛抗旱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报告;

2、负责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各类报表的统计;

3、负责信息的核实;

4、负责及时向领导报告信息;

5、负责经领导审定后以一个口径向上级报告有关信息。

(二)成员单位及分工:

气象局:及时加密观测雨情,预测近期天气趋势。

水文局:加密观测主要河道、闸、库的水位、流量,预测河道、水库的水位流量变化趋势。

民政局:及时收集、统计全市受灾损失情况。

国土资源局:及时收集、统计全市地质灾害发生及发展情况。

经委:及时收集、统计全市厂矿企业受灾情况。

农委:及时收集、统计全市农业受灾情况。

交通局:及时收集统计全市道路交通受灾情况。

水利局:掌握各类水利工程运行工况,及时收集、统计险工险段发生及发展情况、破圩情况、水利工程水毁情况。

(三)组织

组长:副秘书长

副组长:水利局副局长

联系人:市防办水情科科长成员:每个成员单位选派一人

第二组宣传报道组

(一)职责:

1、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2、适时防指汛情通报,公布重要河道、水库水位信息及洪涝灾害发生、发展情况;

3、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向社会宣传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在防汛抗旱中的作为,宣传先进事迹。

(二)成员单位:宣传部、广电局、水利局、电视台、报社、电台

(三)组织

组长:宣传部副部长

联系人:市防办副主任

成员:每个成员单位选派一人

第三组财物后勤组

(一)职责:

1、负责用于防汛工作的经费筹集、核发、结算;

2、负责本级防汛物资的储备、调拔并向上级申请调拔物资;

3、负责向社会征集紧急用于防汛的器材、物品、砂石料、运输车辆;

4、负责防汛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二)成员单位及分工:

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资金,及时下拨中央、省和市级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对被征用的社会物资和运输车辆进行事后经费结算,对应急购买物资和指挥部生活支出进行经费结算。

水利局: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拔;负责驻市防指人员的用餐及上级领导安排的后勤保障工作

建委、林业局、粮食局、交通局、供销社、物资总公司: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及时掌握可作为防汛物资的材料、物品的信息,迅速完成市防指安排的防汛物资采购或征用任务,并押运至防汛抢险一线。

交通局:负责运送抢险人员及防汛物资车辆的征用并参与押运,及时维修抢险必经道路。

商务局:负责为在现场抢险人员采购及运送食品和饮品。

(三)组织

组长: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市交通局局长,水利局副局长

联系人:水利局财务科科长

成员:每个成员单位选派一人

第四组部队申调组

(一)职责:

申请协调部队参加防汛;负责防汛队伍的后勤保障。

(二)成员单位及分工:

军分区:根据市防指指令,申请调动部队投入抢险。

武警支队:根据市防指指令安排人员参加防汛抢险。

水利局:根据市防指指令,向省防指申调部队参加我市防汛抢险。

商务局:执行市防指指令搞好防汛抢险部队的食品、饮水等后勤保障。

(三)组织

组长:军分区参谋长

副组长:武警支队支队长、商务局局长

联系人:市水利局工会主席

成员:每个成员单位选派一人

第五组文秘组

(一)职责:

1、负责起草市防指防汛调度令、市防指文件、市防指防汛紧急会议材料、向上级的汇报材料、汛情通报、灾情或突发事件新闻通稿(商宣传组)等。

2、负责传真件的收发,接收电话并记录;将文件、信息即时转达至上级领导。;

3、负责文档保管和保密工作

(二)成员单位及分工:

政府办:负责抽调、组织相关人员起草各种文件、材料,完成文件、材料审查和领导审定工作。

水利局:派人参与相关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安排专人接听电话,收发传真件,负责文件保管。

(三)组织

组长:副秘书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防办主任

联系人:市防指办指定1人

成员:政府办1人、水利局办公室1人、市防指办1人

第六组抢险技术指导组

(一)职责:

对重大险工隐患进行现场抢险技术指导;向重要险工险段派驻工程技术人员;及时为领导提供抢险方案。

(二)成员单位及分工

水利局:对防汛抢险技术总负责,负责向险工险段派出技术指导人,及时提出抢险方案。

水利勘察设计院:集结技术骨干待命;执行指令迅速派人到达险工隐患现场提出除险加固方案,并跟踪指导。

(三)组织

组长: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水利勘察设计院院长

联系人:水利勘察设计院院长副院长

成员:从水利勘察设计院、水利局二级机构及内设科室中抽调骨干技术人员组成

第七组调度会商组

(一)职责:

1、对城西水库、沙河集水库、汊河闸等工程,按省防指批准控制运用计划执行既定的洪水调度。

2、执行市政府批准的防汛抗旱预案,根据汛情和旱情响应级别适度超前预警。

3、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会商,对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工情进行统筹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呈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

4、在市防指决策执行中和执行后,由该组收集掌握执行情况、执行效果,并对其作出评价,并向市防指作出报告。

(二)组织

组长:市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市气象局局长、市防办主任

联系人:市防办副主任

成员:市水利勘察设计院负责人、市水文局局长、市河道局局长、城西水库主任、沙河集水库主任、市水利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第八组、纪律监督组

(一)职责:

1、负责防汛期间检查各单位执行市防指命令情况;

2、负责检查防汛物资经费的使用情况;

3、负责对相关违纪行为的查处。

(二)成员单位:纪委、组织部、监察局

(三)组织

组长:纪委领导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联系人:水利局纪检组长

2.3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当干流及主要支流出现超警戒水位、水利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由当地行政首长、参加抢险的、武警部队首长和水利专家组成,水利专家负责拟订抢险方案,行政首长对抢险方案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武警部队参加抢险,由军分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分析,预报中、短期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台风生成及走向趋势、其他有关气象信息。

气象部门应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和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滚动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并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蒸发量、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

各类报汛站应将监测和收集的水文信息及时报上级水文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自动测报水情信息应在20分钟、人工报汛水情信息应在1小时内报到滁州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水文水资源局根据雨水和墒情实况及时作出汛情、旱情预报,并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提高精确度,向市防指报告。

当预测河道超警戒水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相关水文测站应按每日4时段加密测报;当预测河道接近保证水位、水库达设计水位时,重要水位站点应按每2小时时段加密测报,必要时应随时加密测报。

河道、湖泊、水库塘坝蓄水,非汛期实行月报。旱情严重时,增加上报频次,并按省防指有关规定报告。

3.1.2河道堤防信息

河道堤防信息主要包括:实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状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查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情况);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

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应随时掌握河道堤防信息,认真做好记录。当河道水位超设防水位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群管组织负责巡堤查险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同级防指和上级主管单位,当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由当地防指组织民工上堤巡堤查险和防守。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将有关工程及防汛信息报当地防指,并逐级上报至市防指办。当淮河和滁河干流达到警戒水位后,所在县(市、区)防指办应按每日2时段(即8时、14时)向市防指办报告汛情、工情信息,并根据汛情发展趋势增加报告次数。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到市防指办,市防指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省防指。

3.1.3水库工程信息

水库工程信息主要包括:水库水位及库容,入库、出库流量及变化趋势,泄水建筑物调度及运行状况等。若发生险情要形象描述险情状况及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等。

大中型水库超汛限水位后,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增加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洞)等工程的巡查次数,增加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观测频次,做好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安全运行状况下,水库管理单位按规定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当发现险情或建筑物运行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2小时内报至市防指办,市防指在险情发生的4小时内报市政府及省防指。

3.1.4洪涝及旱灾信息

洪涝、旱灾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土壤墒情、蓄水和城乡供水情况;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收集洪涝、旱灾动态信息,按规定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大防汛抗旱行动情况应及时上报,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须核灾后立即上报。市防指在重大灾情、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市政府和省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各地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队伍,检查维护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储备足够的防汛抗旱物资,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保证通信畅通。

3.2.2气象水文预警

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发生时,由气象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预警信息。当预报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相关的下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做好应对准备。

3.2.3洪水灾害预警

(1)当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区域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汛情信息。当河道、湖泊水位或流量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水库、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当河道堤防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水工程管理单位或现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工程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应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并立即向可能淹没的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3)当水库大流量泄洪、遭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导致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及时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水库下游预警。

3.2.4行蓄洪区预警

当预报行蓄洪区达到规定运用水位时,当地政府应按有关规定启动行蓄洪区运用预案,做好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准备。由省防指视汛情发展趋势,发出准备转移通知、限时转移通知。所在县(市、区)防指接到限时转移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和安置,同时做好行(蓄)洪区口门爆破准备工作。

3.2.5山洪灾害预警

(1)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组织制定、完善本区域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确定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方案,及时预警预报。

(2)山洪灾害易发区由国土部门负责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和预报措施。当预报或发生强降雨时,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加强观测。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6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1)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做好趋势预报。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台风暴雨的量级和雨区分布等信息,与水文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会商,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台风影响临近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2)预报将受台风暴雨影响的有关地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组织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会商,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2.7干旱灾害预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区域内向社会旱情信息。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建立通信及信息传输系统

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网络,建设市、县(市、区)及重点防洪抗旱工程骨干通信网,建立省与市、市与县(市、区)防汛抗旱异地会商系统,逐步建立全市重点闸站、水库,重要河道监视点图像监视系统,建立全市水文及气象测报站网、行蓄洪区预警反馈系统等防汛抗旱信息采集传输专网,保障雨水情、工情、灾情信息畅通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3.3.2制定防御洪水、抗旱调度方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区域内社会经济、人口、水工程等情况及防洪抗旱需要,组织编制和修订防御洪水方案、应急抗旱供水方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主要水工程枢纽及闸站控制运用办法等,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参照《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掌握雨情、水情、工情、汛情、旱情、灾情和险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

4.1.3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各自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4.1.4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等方面工作。按照权限和职责负责所辖水工程的调度,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报告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可直接向省、市防指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

(1)淮河或滁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干流全线超保证水位。

(2)淮河干流主要堤防或滁河堤防发生决口;

(3)大型或重要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120万亩的洪涝灾;

(5)4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特大干旱;

(6)两座以上市辖县(市、区)的县级城镇发生极度干旱。

4.2.2ⅰ级响应行动

(2)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会五大班子分工包县负责同志赴一线指导包片县(市、区)防汛抗旱工作。

(3)市防指抽调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人员增加防指办力量,组成抗洪抢险(抗旱)临时分工小组,及时传达贯彻市防指指挥长决策,同时做好情况收集、整理、分析和汇报工作。

(4)市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可每天在滁州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汛(旱)情通告》,宣传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情况。

(6)市防指按程序申请调兵,并协调、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应急送水。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市防指办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市财政局及时筹集下达防汛抗旱及救灾资金。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协调及时兑现农业抗灾用电指标。市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提供运输保障。市民政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市卫生局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市环保局及时监测水质,加强污染源的监控。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7)相关县(市、区)全面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市防指。受灾地区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8)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市防指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并派出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按程序申请、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淮河或滁河发生大洪水,或干流河段发生两个以上主要控制站超保证水位的洪水;

(2)淮河干流一般堤防及滁河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一般中型或重点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80万亩的洪涝灾;

(5)4个以上县(市、区)发生严重干旱;

(6)两座以上市辖县(市、区)的县级城镇发生重度干旱

4.3.2ⅱ级应急响应

(2)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会五大班子分工包县负责同志赴一线指导包片县(市、区)防汛抗旱工作。

(3)市防指抽调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人员增加防指办力量,组成抗洪抢险(抗旱)临时分工小组,及时传达贯彻市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决策,同时做好情况收集、整理、分析和汇报工作。

(4)市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可每天在滁州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汛(旱)情通告》,宣传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情况。

(6)市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市经委、市供电公司下拨省分配的农业抗灾用电指标。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7)有关县(市、区)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市、区)防指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所在县(市、区)政府和市防指。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8)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县(市、区)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申请、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上级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4ⅲ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1)淮河或滁河发生较大洪水,或干流全线超警戒水位;

(2)淮河或滁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或一般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出现严重险情或一般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50万亩的洪涝灾;

(5)4个以上县(市、区)范围内发生中度干旱;

(6)两座以上市辖县(市、区)的县级城镇发生中度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入住市防指,主持防汛抗旱全面工作,市部分防指成员参加,进行防汛抗旱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

(2)可在滁州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汛(旱)情通告》。

(3)市防指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4)有关县(市、区)防指可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当地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上足防汛抗旱民工,加强防汛查险,并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指。

(5)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必要时,上一级防指派出专家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应急响应

(1)淮河或滁河流域发生一般洪水,或干流河段发生两个以上主要控制站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淮河或滁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或主要支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3)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重点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4)发生面积大于30万亩的洪涝灾;

(5)4个以上县(市、区)范围内发生轻度干旱;

(6)两座以上市辖县(市、区)的县级城镇发生轻度干旱。

4.5.2ⅳ级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指挥长主持防汛抗旱全面工作,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进行防汛抗旱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领导和省防办,并通过《滁州防汛抗旱快报》等方式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

(2)市防指办视情派出检查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3)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密切监视汛情,按职责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

(4)当地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组织民工上堤防汛查险,组织开机排涝或抗旱提水,并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指办。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抢险。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淮河、滁河洪水

(1)当淮河、滁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五大班子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分工的县(市、区)督查防汛工作,县(市、区)防指成员和技术人员要按照分工要求,进岗到位,开展工作。按规定上足防汛民工,巡堤查险和防守。当淮河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市防指按调度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在未接到行蓄洪通知前,加强防守,确保重要堤防及重要城市的防洪安全。

(2)当淮河、滁河干流及主要支流预报接近保证水位或遇到重大险情时,五大班子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分工县(市、区),靠前指挥,县(市、区)现场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增调防汛抢险民工,重要险工险段应确定专人防守。抢险技术难度较大时,县(市、区)防指可申请市防指委派专家指导防汛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请求动用、武警部队参加突击抢险。

(3)当遇特大洪水时,市防指按照淮河、滁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及淮河、滁河洪水调度方案,提出调度运用意见,报请省防指批准后组织实施。

(4)发生涝灾的地区要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先自排后机排的原则积极开展排涝。当地政府须组织劳力,拆除堵坝,保持沟渠畅通;全力开启固定泵站,调集并架设临时排水机械,抢排涝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筹措排涝经费,电力部门要优先保证排涝用电。

4.6.2行蓄洪区启用当预报行蓄洪区达到规定运用水位时,当地防指应做好行蓄洪口门开启的各项准备。需爆破行洪的,当地防指应积极为部队实施爆破提供保障。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当决定启用行蓄洪区时,县(市、区)防指及时通知部队赶到爆破现场,做好一切爆破准备。行蓄洪区启用命令下达后,由部队实施爆破,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当地防指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省、市防指。

4.6.3山洪灾害

当预报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时,由当地防指或相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转移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转移过程中要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当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时,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当地政府应组织民政、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山洪造成更大的损失。

发生山洪灾害后,若有人员伤亡,或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求援。

4.6.4台风暴雨灾害

(1)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台风暴雨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暴雨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台风暴雨动员令,组织防台风暴雨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落实防台风暴雨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防台风暴雨和抢险工作。

(2)防汛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台风暴雨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测,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江河洪水的调度运行,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规定的蓄水位;湖泊水位高的应适当预排。

(3)台风中心可能经过或严重影响的地区,当地政府应动员和组织居住在低洼地、危险区、危旧房特别是人员集中的学校、医院等人员的及时转移,在大湖(河)面作业的船只回港避风,高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市容管理部门做好市区广告宣传标牌固定、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生部门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国土资源部门对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地区加强监测频次,采取应急措施。

(4)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预报警报、防台风暴雨措施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御部署。

4.6.5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抢险预案,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直至省防指报告,向下游可能受灾区域的当地政府预警。

(2)工程出险地点的下游地区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转移淹没区或洪水风险区内群众,并根据预案利用有利地形构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或减缓洪水推进速度。

(3)当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当地防指应启动堵口抢护预案,充实现场抢险领导力量,设立技术专家组、施工组、物资器材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等,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4.6.6干旱灾害

市及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抗旱工作成为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领导到受旱县(市、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县(市、区)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市防指报告。受灾地区迅速启动相关抗旱预案,运用各项特殊的应急抗旱措施,包括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单位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受旱地方政府视情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限制直至暂停造纸、酿造、印染等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限制直至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限制直至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相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其他限制措施。

(2)严重干旱

市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抗旱期;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强化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召开新闻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提请市政府将抗旱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加大对受旱地区资金和抗灾用电的支持。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受旱地区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指备案,当地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抗旱,视情采取应急抗旱措施,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生饮用水困难的地区应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有关单位送水。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增加并落实抗旱用电指标、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出现水源紧缺的城市,启用应急水源工程,经本级政府批准,可采取限制高耗水低效益企业和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等措施。

(3)中度干旱

市防指及时掌握旱情发展情况,适时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适时向受旱地区派出抗旱指导组,并向市委、市政府、省防指报告旱情;对受旱地区给予资金和抗灾用电支持。受旱地区防指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会商,布置抗早工作,及时分析预测水量和供水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加大抗旱投入;定期向上级防指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轻度干旱

各级防指办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旱情预警预报,强化蓄水保水和水源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4.6.7供水危机

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监测,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信息内容。防汛抗旱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水工程、行蓄洪区调度运用情况,参加防汛抗洪、抗旱人力调集情况,防汛抗旱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因水旱灾害转移人口及安置等情况。

4.7.2信息报送。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7.3信息处理。一般信息由防指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出,重要和需要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信息,须经防指负责人审签。本级防汛抗旱的一般信息,报送本级防指办有关负责人处理;重要信息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签批后,按领导批示分头办理,防指办负责督办。

4.7.4信息核查。凡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备采用和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上级部署立即调查核实。

4.8市慰问及派工作组

4.8.1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委、市政府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工作。

(1)受灾范围为全市的1/2以上县(市、区),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以上;或一个县(市、区)受到特大水旱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以上。

(2)因洪涝灾害一个县(市、区)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

4.8.2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委、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协助工作。

(1)受灾范围为一个以上县(市、区),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以上;或一个县(市、区)受到重大水旱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以上:

(2)因洪涝灾害一个县(市、区)死亡人数在5人以上。

4.8.3达不到上述情况的,由市防指或其他有关部门视情向灾区派工作组协助指导工作,并表示慰问。

4.9应急结束

河道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严重旱情已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按规定的权限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抗旱)期。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旱)期结束后应及时返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调用专业机动抢险队或抗旱服务队,由申请调用的单位支付成本费用。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达到ⅱ级以上响应条件时,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加强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力量,在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理防指紧急事务和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高效运转。

5.2队伍保障

5.2.1群众防汛抢险队伍

群众防汛抢险队伍是防汛抗洪的基本力量,承担巡堤、查险、排险任务。参照《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一线民工每公里10-15人,二线民工每公里20-30人,三线民工每公里30-50人,以行政区划统一编队,明确负责人,由当地防指调度。根据汛情发展,县级以上防指或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增调防汛民工。

5.2.2部队抢险队伍

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骨干力量。视汛情、险情发展,县(市、区)防指可向市防指申请调动部队支援。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区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联系人及其联络方式等。

5.2.3防汛机动抢险队

防汛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对抢险设备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防汛抢险任务。市级专业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市防指调遣,赴指定地点实施抢险。县(市、区)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指调遣。

5.2.4抗旱服务队

抗旱期间,抗旱服务组织应服从本级防指调遣,到受旱地区提供抗旱流动机械,维修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推广和指导农户使用旱地龙等生物抗旱措施。市级抗旱服务队重点支援严重受旱地区应急提水、抗旱技术服务等工作。

5.3物资资金保障

5.3.1物资储备

(1)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旱灾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定储备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物资。

(2)市防指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市直管的河道、堤防、闸坝及水利枢纽工程的防汛抢险,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的应急需要。必要时,市防指向省防指请求支持。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品种及数量,根据本地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确定。

5.3.2物资调拨

(1)市级防汛抗旱物资的调用,应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及时高效”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和抗旱物资急需。

(2)市级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调拨须县(市、区)防指申请,经市防指批准,由市防指办向各储备单位签发调拨令。紧急抢险情况下,可用电话或明传电报申请批准调动,用后补办手续。申请内容包括用途和需用物资的品种、数量、运往地点、时间等。

(3)市储备单位、仓库接到调拨令后,必须立即组织发货,申请单位负责组织运输,并及时向市防指办反馈调拨情况。

(4)进入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凡运送防汛人员、物资的车辆在各等级公路、桥梁和渡口均免费优先通行。电力部门要全力保障防洪、排涝、抗旱供电。

5.3.3资金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财政预算要每年安排防汛抗旱经费,用于辖区内防汛物资储备、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因汛情、旱情需要,可运用市长、县(市、区)长预备费和其他资金。中央财政下拨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应及时安排,专款专用。

受洪水威胁的县(市、区)为加强本行政区内防洪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洪水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防洪保护区范围内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5.4灾民安置及医疗保障

县级政府负责组织转移行蓄洪区和低洼地群众,当地政府及民政部门负责为临时转移出来的群众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医疗部门负责保障灾民基本医疗条件。

5.5通信保障

5.5.1专网通信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防汛抗旱专用骨干通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汛前对专用通信网进行全面检查。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有线、无线通信设施;各雨水情、旱情采集点必须配备有线或无线通信设施,对于自动采集点,必须制定设备出现故障时的监测信息应急采集、报汛预案,确保信息畅通。

5.5.2公网通信

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应保障利用公网建立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通信系统正常运转。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

5.5.3编制通讯录

各级防指办应编制防汛抗旱所涉及到单位及个人防汛抗旱通讯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形式联系方式。

5.6技术保障

5.6.1防汛抗旱计算机广域网

(1)建设和整合全市防汛抗旱计算机广域网,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当网络发生故障时,应迅速组织抢修,以最短时间恢复数据通信。

5.6.2防汛抗旱决策支持

依托洪水预报系统、旱情监测预报系统、灾情分析评估系统及异地会商系统,以现行的防洪调度和水源供水调度工作流程、调度规则、组织分工为基础,建立防汛抗旱调度决策支持系统。

(1)完善水文信息采集及预报系统。

(2)建立防汛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重要防洪抗旱工程数据库,实现工程基础信息的快速查询。为全市防汛抗旱形势分析和防汛抗旱决策提供支持。在防汛抗旱数据库及综合信息数据库的支持下,建立灾情分析评估系统,及时提供实时洪涝、干旱情况及灾情分析结果逐步实现各级防汛、抗旱、灾情信息的共享。

(3)建立防汛抗旱异地会商系统。逐步完善防汛抗旱调度决策异地会商系统,提高防汛抗旱和水资源调度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5.6.3建立防汛抗旱专家库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抗旱专家库,专家库由设计、科研、管理、防汛抗旱等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安排专家,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7宣传及培训演习

5.7.1公众信息交流

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信息的规定》,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指负责人审核后,通过媒体向社会。防汛抗旱的重要公众信息交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经本级政府同意后,由防指指定的发言人,通过本地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

5.7.2培训

市防指负责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市级、大型企业防汛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别负责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所属防汛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

5.7.3演习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队的应急响应能力。市级防汛机动抢险队一般1年举行一次,县(市、区)防汛机动抢险队的演练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新闻报道

6.1新闻报道原则

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洪抗旱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2新闻审查

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新闻单位报道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

7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水毁工程修复

7.2防汛抗旱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抗旱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集的原则,各级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由防指办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确定。

7.3行蓄洪区补偿

当年行蓄洪区运用后,财政、水利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核查财产损失,提出补偿标准和办法,报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4灾后重建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汛(旱)期受损情况,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但经上级批准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标准重建。旱情解除后,对经批准的临时截水工程和设施须尽快拆除,恢复江河沟渠及其堤防原貌。

7.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各级防指办应针对当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以利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1.1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指根据防汛抗洪需要,可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8.1.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8.1.3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之一。

8.1.4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8.1.5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8.1.6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8.1.7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8.1.8轻度干旱: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8.1.9中度干旱:稻田缺水,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响,局部已影响产量,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1%一5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一40%。

8.1.10严重干旱: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禾苗枯萎或死苗,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严重影响,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一8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一60%。

8.1.11特大干旱:农作物大面积枯死,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面临严重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8.1.12城市干旱:因旱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8.1.13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相当于正常需求量的9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8.1.14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相当于正常需求量的90%一8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8.1.15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相当于正常需求量的80%一7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8.1.16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7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8.2预案链接资料

国务院、国家防总、省政府、省防指、市防指批准的有关防汛抗旱方案、预案、规定等可作为本预案的重要链接资料,主要有国务院、国家防总、省防指批准的淮河、滁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淮河洪水调度方案》、《滁河洪水调度方案(试行)》,《安徽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控制运用办法》、《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安徽省抗旱预案》,《滁州市一般中型水库控制运用办法》、《滁州市防汛预案》、《滁州市抗旱预案》以及有关河道、水库、湖泊、闸站调度方案和控制运用办法等规章制度。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指办负责管理。根据市防指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各县(市、区)防指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道、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8.4奖励与责任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三

一、入汛以来的汛情和灾情

今年入汛以来,江南南部、华南大部、西南东部、湖北西部等地区和淮河流域先后发生持续性强降雨过程。除淮河外,珠江流域的西江、北江、韩江,长江流域的渠江、綦江、沮漳河、府澴水、滁河等河流发生超警戒或超保证水位的洪水。总的看,汛情、灾情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降雨强度大,持续时间长。6月份以来,全国降雨主要集中在淮河、嘉陵江、汉江流域和黄河上中游地区,降雨量比历史同期偏多5成到1倍。特别是6月29日以来,淮河流域除有2天间歇外,持续强降雨,流域面平均雨量290毫米,比历史同期偏多3~5倍,折合降雨总量785亿立方米。其中300毫米以上降雨面积为14.76万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54.7%;200毫米以上降雨面积19.77万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73.2%。最大点雨量安徽临泉852毫米。

二是洪水涨势猛,量级大。四川嘉陵江支流渠江罗渡溪站7月3日由204.80米起涨,7月7日出现225.37米的洪峰水位,4天内涨幅达20.57米,超过实测历史最高水位0.33米。淮河干流王家坝站自6月30日的20.52米起涨,7月4日就超过28.0米,随后又超过29.0米,淮河干流上中游和洪汝河等支流全线超过保证水位。在蒙洼等行蓄洪区分洪运用后,干流王家坝、润河集两站最高水位和最大流量仍超过2003年,其中润河集站超过历史最高水位0.07米。洪水涨势之猛、量级之大为多年所罕见

三是山洪灾害频发,损失严重。我国西南、江南、华南和西北等地山洪灾害频发,共有276人因山洪灾害死亡,占洪涝灾害死亡总人数的67%,其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山洪灾害28起,主要分布在四川、湖北、贵州、江西、重庆、广东等地。

四是旱涝急转,防汛难度大。6月份以前,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等南方地区受旱面积一度达到3720万亩,上百万人饮水十分困难。进入6月份以后,西南等地旱涝急转,洪涝频发,尤其是四川、重庆、湖北等地受强降雨影响,水库、堤防多次出现重大险情,饱受干旱之苦的旱区又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防汛难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

五是灾害频繁,洪涝损失重。截至7月16日,全国有24个省(区、市)发生洪涝灾害,一些地区反复受灾。全国农作物受灾9038万亩,成灾4016万亩,受灾人口8813万人,因灾死亡411人、失踪105人,倒塌房屋35.6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72.6亿元。其中淮河流域农作物受灾3370万亩,受灾人口2042万人,倒塌房屋7.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20.2亿元。

二、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今年以来,总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对防汛抗洪和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总理在淮河防汛抗洪的关键时刻亲赴淮河抗洪第一线视察灾情,慰问群众,指导防汛抗洪工作。回良玉副总理及时对重大汛情和灾情作出指示,在洪峰到来前亲临国家防总指挥中心主持召开异地视频紧急会商会议,作出运用蒙洼蓄洪区的关键性决策,亲赴安徽、湖北等地视察汛情灾情,安排部署淮河流域防汛救灾工作。国家防总、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水利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汛救灾工作的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一是强化预报,及时会商决策。面对复杂多变的气象、雨情、水情,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密切监视天气和汛情的变化,淮河汛情出现后,加强监测力量,加密测次,及时准确地作出淮河洪水的滚动预报。针对严重的汛情和灾情,各级防汛和水利部门及时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会商,还通过异地视频会商系统多次与重点地区举行联合会商,分析汛情的发展变化,提出防汛抗洪的决策意见,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依法防洪,科学调控洪水。根据《防洪法》《防汛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的《淮河防御洪水方案》,国家防总和有关省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响应,进入紧急防汛期,并紧急调度石漫滩、宿鸭湖、板桥、薄山、南湾等上游水库,拦洪错峰,有效减轻中下游防守压力;及时启用入江水道、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淮沭河泄洪,降低洪泽湖水位,以利上中游洪水下泄;及时运用行蓄洪区,降低中下游河道水位。先后运用蒙洼、南润段、邱家湖、姜唐湖、上六坊堤、下六坊堤、石姚段、洛河洼、老王坡等9个行蓄洪区,累计分洪约10亿立方米。特别是在淮河防汛的紧要关头,及时启用蒙洼蓄洪区分洪,有效缓解了淮河干流的防洪压力。

三是以人为本,及时转移群众。由于汛情来得猛、洪水量级大,群众转移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低洼地带、水库下游受威胁地区以及行蓄洪区内群众的生命安全,沿淮各省以及四川、湖北等地克服困难,紧急动员,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先后转移群众320多万人。由于转移及时、措施得当,洪涝灾害死亡人数大大少于多年同期。淮河大水紧急转移50多万人,行蓄洪区运用紧急转移9000多人,无一伤亡。全国共有2座中型和4座小型水库垮坝,也未造成人员伤亡。

四是加大力度,做好巡查和抢险。为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努力把险情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地普遍加强了水库、堤防等工程的巡查和抢险工作。由于查险及时、措施得力,湖北等地发生的水库漫溢等重大险情及时得到有效控制。目前,淮河干支流共出现险情564处,其中淮河干流险情238处,均得到有效控制。高峰时期,沿淮三省共组织51.18万人上堤防守,其中人民、武警官兵1万余人

五是防范未然,及时派组指导。针对各地汛情、险情、工情和灾情,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水利部门紧急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抗洪现场,协助地方做好抗洪抢险工作。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带工作组在洪峰到来之前赶赴淮河一线,与地方同志一起抗洪抢险。目前,国家防总、水利部累计派出25个工作组指导地方抗洪抢险。

六是全力支持,安排资金和物资。根据各地汛情和灾情的发展,国家防总及时商财政部门拨付特大防汛补助费8.05亿元,全力支持地方防汛抗洪工作。其中7月9日拨付沿淮三省和淮委1.08亿元,并紧急调拨280艘橡皮舟、100万条编织袋、80万平米编织布、24万平米无纺布、12000件救生衣等中央防汛物资,支援有关省抗洪抢险工作。

三、全力做好下一步防汛工作

当前全国正值主汛期,大江大河大湖随时可能发生大洪水,强台风随时可能登陆。从历史上看,我国大江大河的大洪水多发生在7月下半月至8月上半月,即所谓的“七下八上”。如淮河“75.8”大洪水,黄河“58.7”、“82.8”大洪水,海河“63.8”、“96.8”大洪水,辽河“85.8”、“95.7”大洪水,松花江“32.8”、“98.8”大洪水都发生在这个阶段。目前,全国防汛已进入最关键的时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国家防总、水利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总理对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回良玉副总理在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做出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是切实做好当前淮河防汛抗洪工作。目前,淮河第二次洪峰已过王家坝,正在向中游推进,中下游干流全线在警戒水位以上运行。由于高水位持续时间长,堤防长期浸泡,管涌、渗水等险情增多,防守压力加大。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淮河流域仍有强降水过程,淮河防汛形势非常严峻。沿淮地区要充分考虑大堤高水位浸泡时间长、水库高水位运行、干支流堤防险情增多、部分行蓄洪区分洪运用等情况,发挥连续作战的作风,进一步加强预测预报,做好水库、行蓄洪区和湖泊的调度,加强巡堤查险,加大抢险力度,及时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二是切实做好其它大江大河的防汛工作。据预报,近期长江上游和部分支流仍有强降雨,有关地区要做好迎战大洪水的准备。黄河、海河等北方河流也随时有发生大洪水的可能。各地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强化预测预报,科学调度洪水,加强防洪工程的抢护,确保江河安澜。

三是切实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我国8万多座水库有3万多座是病险库,水库安全度汛是防汛抗洪的难点和重点。迄今,全国已有6座中小型水库垮坝,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应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小型水库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实管护责任和预警措施,科学调度,加强值守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险情,提前转移下游群众,避免因水库垮坝造成人员伤亡。

四是切实做好山洪灾害和台风的防御工作。近几年来,山洪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特别是今年极端天气事件引发的山洪灾害频繁,各地要强化山洪灾害监测和预警,认真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和防御措施,提前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沿海地区要完善防台风预案,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加强预测预报,提前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四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夏季主雨带位于黄淮、江淮地区,淮河流域降水可能偏多,可能出现较严重洪涝灾害,淮河防汛形势严峻。

淮河流域是南北气候、高低纬度和海陆相三种过渡带的重叠地区,是典型的孕灾环境地带,历史上洪涝与干旱交替发生,具有多灾性。

淮河6月进入汛期以来,淮河流域降雨量为15毫米,其中王家坝―鲁台子面雨量为50毫米,有效缓解了当时在田作物的旱情。但是由于降雨量有限和前期底墒不足。6月9日、10日、13日降雨基本未形成径流,对流域总蓄水量的增加不明显,大多河湖水量没有得到有效补充。与此同时,随着气温的逐步升高和农时季节的推进,各地抗旱用水量明显大于往年,江河湖库水位呈现加快下降趋势,流域主要江河湖库水位普遍比常年同期偏低,抗旱供水形势日趋严峻。据预测,6月份淮河流域平均降水达120~160毫米,比常年同期(121毫米)偏多约2成。

有关人士指出,由于淮河流域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随着季节的转换,极有可能发生“旱涝急转”。因此,要求将防汛抗旱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在积极做好流域抗旱用水调度的同时,认真落实防汛准备,严防旱涝急转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同时高度重视前期旱情,加强流域雨水情的监测预报,合理调度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积极配合地方部门切实做好抗旱工作。

挑战

也正是这种旱涝并存的实际,进一步凸显今年淮河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今年淮河流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淮河流域水旱灾害频繁,预测今年夏季可能发生较严重洪涝灾害。淮河流域特殊的地理条件,决定了其天气状况复杂多变,暴雨频发,洪涝与干旱灾害频繁将使防汛抗旱工作非常复杂。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淮河流域连续发生水旱灾害,2007年发生了新世纪以来第二场流域性大洪水,2008年出现了1964年以来的最大春汛,2009年部分地区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有的严重春旱,今年春季一些地区又发生了罕见的特大气象干旱。

二是防洪工程体系还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治淮工程建设进展加快,19项骨干工程基本完成,大部已经验收,防洪工程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新一轮淮河治理工程正在实施,目前的防洪工程体系还有很多薄弱环节,对今年安全度汛构成很大挑战。洪泽湖下游主要排洪河道尚未达到规划设计排洪能力,洪水出路明显不足;支流的防洪标准低,堤防质量差、穿堤建筑物病险问题多;蓄滞洪区人口密集、启用标准低、区内安全救生设施少,分洪保安难度大;中小型病险水库多,安全隐患仍未根除;易涝区范围大,耕地多,排涝标准低,渍涝问题突出。此外,很多新建的防洪工程尚未经过大洪水的考验,发生洪水时很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

三是防汛抗旱非工程体系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淮河流域水资源总量不足且时空分布不均,淮北地区经常出现严重干旱,水污染问题也很突出,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防汛抗旱非工程措施工作任务很重,难度很大。目前的暴雨洪水和干旱缺水监测系统覆盖面小,监测点少;暴雨洪水预测预报系统还不够完善,预报精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洪水调度方案和防洪抢险预案操作性还不够强;工程监视和洪水预警系统覆盖范围小,防汛抗旱的应急能力不足;一些地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沂沭泗水系洪水来得快,拦河闸和分洪闸很多,工程变化大,调度方案非常重要,需要进一步调整和细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防洪保安和抗旱夺丰收的预期越来越高。

行动

2011年5月8日,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在山东济南召开2011年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今年淮河流域天气形势,部署“十二五”和今年主要工作。

会议强调,淮河防汛抗旱的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轻视,淮河防汛抗旱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淮河流域各省防汛抗旱部门要立足于“十二五”发展的顺利开局,牢牢把握进一步治淮的重大战略机遇,充分认识当前淮河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奋力夺取今年淮河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淮河防总总指挥、安徽省省长王三运说,淮河防总和沿淮各省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些,把措施和预案制订得更周全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些,以百分之百的准备应对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可能,坚决打赢今年淮河防汛抗旱攻坚战。

根据会议精神,淮河防汛抗旱将坚定不移地树立防汛抗旱与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相统一的目标,坚定不移地落实以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坚定不移地采取区域统筹、团结抗洪的举措,深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切实增强预报预警工作,着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处置。

特别是要建立起协调联动的推进机制,要建立完善水情、旱情、灾情等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完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着力形成科学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淮委和淮河防总办公室切实履职尽责,发挥枢纽作用,承担好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职能,凝聚沿淮四省和流域上下,奋力夺取今年淮河防汛抗旱的全面胜利。

淮河防总常务副总指挥、淮委主任钱敏说,“十二五”是实施新一轮淮河治理的战略机遇期。“十二五”时期,淮河流域防汛抗旱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统一指挥、科学防控,坚持依法防洪、按章办事,坚持顾全大局、团结抗洪,坚持统筹兼顾、兴利除害;做到“五个强化”:强化工程防御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强化防汛抗旱基础工作、强化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是确保重要河流、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当前,淮河汛期来临,流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要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从山洪灾害防治和台风防御、“两小”工程和新建工程的度汛安全、河道和行蓄洪区管理等方面全力加强管理。

5月25至29日,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率国家防总淮河流域防汛抗旱检查组赴安徽、山东、江苏三省检查淮河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组一行深入水利工程一线,现场查看了安徽省的淮北大堤蚌郊段、蚌埠闸枢纽、蚌埠城市防洪堤,山东省的南四湖韩庄水利枢纽、南四湖湖东堤防、南四湖二级坝、大官庄枢纽、刘家道口枢纽、江风口分洪闸、沂河堤防,江苏省的嶂山闸、宿迁闸、骆马湖一线大堤及黄墩湖滞洪区的避洪楼、滞洪闸等工程,对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胡四一提醒大家,淮河流域水系复杂,降雨时空分布不均,突发性强,洪涝干旱灾害发生频繁,防汛抗旱任务繁重,今年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一是气象预测淮河流域今年夏季有可能发生较严重洪涝灾害,二是防洪工程体系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防汛抗旱非工程体系尚不完善。

对此,淮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强化:

一是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培训,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全力做好蓄滞洪区的运用准备。把蓄滞洪区运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落实转移方案、撤退道路、转移地点、生活安置等具体措施,做好蓄滞洪区进、退水闸等工程设施的检查,完善通信预警设施,落实扒口和爆破方案等。

三是加强水库、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进一步强化水库水电站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水库调度运用,强化工程查险、抢险,加强安全巡查。

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根据水雨情变化新特点和工程状况,及时修订完善各项防汛抗旱预案,不断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五是着力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健全防汛抗旱组织体系,逐步建立防汛抗旱督察体系,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健全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和制度。

六是切实做好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监测预警系统,编制和完善防灾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使基层干部群众掌握防灾、避灾的知识和基本技能。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要把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七是做好洼地排涝和城市防洪工作。统筹考虑淮河流域易涝地区的外洪内涝问题,落实排涝计划和排涝设施,确保排水畅通。做好城市和工矿企业的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方案,统一指挥,科学防控,确保防洪安全。

八是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坚持把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的首位,最大程度地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加强抗旱水源的储备和管理,适时做好湖库蓄水工作。密切关注主要河道水质状况,避免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今年春季以来,面对淮河流域一些地区发生的严重干旱,淮河防总和流域四省加大协调力度,推动各地采取了有力的抗旱减灾措施;流域内各地按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落实抗旱措施,有效地缓解了旱情,取得了很大成绩。去年汛后,淮河防总和流域四省结合实际,努力推进水毁工程修复,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为今年防汛抗洪奠定了坚实基础。

镜鉴

特殊的地理区位决定了淮河防汛意义之非凡。

淮河流域地处我国中东部,介于长江和黄河两流域之间,面积为27万平方公里。流域西起桐柏山、伏牛山,东临黄海,南以大别山、江淮丘陵、通扬运河及如泰运河南堤与长江分界,北以黄河南堤和泰山为界与黄河流域毗邻。淮河流域耕地面积1333万公顷,主要作物有小麦、水稻、玉米、薯类、大豆、棉花和油菜,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7.3%。淮河流域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淮河流域工业以煤炭、电力工业及农副产品为原料的食品、轻纺工业为主。目前已建成淮南、淮北、平顶山、徐州、兖州、枣庄等国家大型煤炭生产基地,1997年产煤量占全国产煤量的1/8,是我国黄河以南最大的煤田区,淮河流域经济发展迅速,是我国经济极具发展潜力的地区。

淮河流域交通发达。京沪、京九、京广三条南北铁路大动脉从本流域东、中、西部通过;著名的欧亚大陆桥――陇海铁路横贯流域北部;还有晋煤南运的主要铁路干线新(乡)石(臼)铁路,以及蚌(埠)合(肥)铁路和建设中的新(沂)长(兴)铁路等。内河航运有年货运量居全国第二的南北向的京杭大运河,有东西向的淮河干流,平原各支流及下游水网区内河航运也很发达。流域内公路四通八达,近几年高等级公路建设发展迅速。连云港、石臼等大型海运码头,不仅可直达全国沿海港口,还能通往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地。

重要的区位优势和战略地位使淮河流域的防汛工作尤为重要,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淮河的防汛抗旱工作影响着全国的防汛形势。“十一五”时期,淮河流域人民战胜了流域性大洪水和严重干旱灾害,取得了显著的减灾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连续战胜多次大洪水。淮河防总与流域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调度,实现了防汛工作从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的转变,进一步丰富了尊重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和谐的防洪新理念。

2009年“淮河防汛总指挥部”更名为“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各省防办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基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得到加强,更加完善了淮河流域防汛抗旱统一指挥的组织保障体系。淮河防总坚持统一指挥、依法防洪、科学调度,流域各省协调一致、团结协作,充分发挥了现有工程的综合作用,流域团结治水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全面提升了淮河流域的整体防洪抗旱能力。

目前淮河防洪抗旱预案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已形成了从组织指挥、灾害预防预警、调度决策、抢险救灾、信息报送和、应急保障、善后处置等一整套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了防灾抗灾工作的顺利实施。淮河防总每年汛前,都要全面分析流域防洪形势,研究部署流域防汛工作;每年汛期,都要密切联系四省,及时提出全局性洪水处理意见,并积极为国家防总当好参谋;每年汛后,都要总结实战经验,提高洪水预报和调度水平。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五

【关键词】城市发展 防洪减灾 对策

一、 基本概况

(一)自然地理

主城区位于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尾部,座落在__盆地东南部中梁山和真武山之间的丘陵地带。城区包括________x共九区,幅员面积5473 km2。海拔高程为168~900m,市政布局依山就势,具有独特的山城和水城的风貌。城区属中亚季风区,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100mm左右,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5~10月,最大日降雨量达380.9mm(20__年“7.17”特大暴雨,沙坪坝气象站)。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决定了__主城区洪涝灾害频繁发生。

(二)__分布及水文特性

主城区内__纵横密布。长江、嘉陵江流经主城并在渝中区朝天门交汇,还有流域面积100 km2以上的河流20条,主要有御临河、五布河、花溪河、一品河、梁滩河等。主城区洪涝灾害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过境洪水。长江、嘉陵江上游大面积暴雨形成的过境洪水,峰高量大、持续时间长。两江四岸的临河建筑就经常受到过境洪水的威胁,如上世纪的“81.7”特大洪灾。二类是本地暴雨洪涝。境内区域暴雨形成洪水,主要发生在境内中小河流,主要特点是:洪水发生频繁、强度大、来势猛、破坏力强,形成陡涨陡落的尖瘦型洪峰。如20__年“7.17”特大暴雨致使梁滩河流域发生百年不遇的洪灾,沙坪坝区的歌乐山、陈家桥等镇相继受灾。三类是综合遭遇型洪水。主要由上游过境洪水与本地洪水同步而造成洪水灾害,其特点是境内河流洪水陡涨,长江、嘉陵江又形成阻塞性洪水,洪水过程历时较长,洪灾损失很大。据资料记载,1870年7月(清同治九年)的洪水,城区长江水位达197.50m,北碚水文站达213.99 m,为历史最高记录。

(三)防洪工程概况

主城区内长江、嘉陵__道长为113.4km,其中长江53.4km,嘉陵江60km。目前已成防洪护岸工程仅42.36km,仅占河道长度的18.7%,中小河流河道整治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已成的两江防洪护岸工程中,由于历史的原因,较多的注重交通功能,对城市防洪保安问题考虑不够,导致部分堤段防洪标准较低、堤型结构不适宜。如南岸区南滨路部分地段(石板坡~弹子石河段)的防洪标准不足20年一遇,渝中区长滨路部分地段(菜园坝~朝天门河段)的防洪标准不足5年一遇,而且珊瑚坝段已经出现严重险情。与国家规定的50~100年一遇的大城市防洪标准要求相差甚远。在主城区至今没有一座大型水库,已成的中型水库仅6座,小(一)型水库39座,小(2)型水库239座,在建中型水库3座,在主城区流域面积100 km2以上的20条河流中大多数没有具有拦洪削峰功能的控制性水库工程。

(四)城市发展及社会经济现状

__是我国西部唯一的直辖市,是全国唯一的省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主城区是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西南地区重要的水陆交通、通讯枢纽。而且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名胜古迹甚多。新设有经国务院批准、内陆地区唯一的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主城区总人口618万,其中城镇人口521万,经济较为发达,以工业为主,且门类齐全。20__年__市gdp达5098亿元,其中主城区达2249.27亿元,占全市gdp的44.12%。但每年因洪涝致灾损失极其严重。据初步统计,“十五”期间全市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约占当年gdp的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70%。以20__年为例,主城区因洪涝受灾265.66万人,死亡32人,经济损失高达15.96亿元。这充分说明城市防洪减灾工作在__城市发展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城市防洪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防洪排涝工程标准偏低,城区防汛管理相对滞后

目前,主城区尚未形成完整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存在洪涝灾害频发与防洪标准偏低的矛盾,防洪能力仍然不足的现状与城市化客观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极不相适应。一是城市防洪工程普遍存在防洪标准低、险工险段多、老化失修等问题。主城区已建防洪护岸工程中防洪标准不达标段长度为12km。在10年一遇的洪水位以下仍有居民住房和生产用房近100万m2,2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有房屋面积170万m2左右。二是城市排涝存在系统不完善、管网不合理、设计标准低等问题。由于建设年代不同,相互之间不配套,旧城区排涝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如部分管网设施建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大多采取“雨污混流”模式。当遇暴雨洪水时,往往排泄不畅,极易形成局部内涝。特别是部分低洼地区基本上是连年发生涝灾。三是市政排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落后。旧城区部分管网淤积严重或带病运行,致使管网排水能力减弱,有的甚至失去排水功能。四是主城各区的防汛工作存在 “基层薄弱”和“基础脆弱”的问题。如20__年城区发生局部内涝时,反应出基层街道和社区应急能力较差等。

(二)城市建设与防洪规划不协调,人水争地矛盾突出

近年来,__城市化建设对土地开发需求不断增加,每年新增加的城区面积是20到25 km2。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越快致使城市防洪的问题越突出:一是在开发区建设中,普遍对洪涝风险存在侥幸心理,甚至有的建筑建在洪涝灾害高风险区。填埋、堵塞河道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但防洪排涝基础设施没有与城市发展同步建设,原有水系也遭到严重破坏,甚至个别开发商为增加有效开发土地面积,将天然河道改成涵管,人为减少行洪断面导致行洪不畅,一遇洪水,水位壅高,造成内涝无法排除,形成“关门淹”。如20__年“5.28”洪灾

中,渝北区龙塔街道十一社因某开发商将河道改成涵管,造成居民区大面积严重内涝达2m。二是由于开发商与城市规划部门的价值取向不同,造成城市水利“兴利除害”的功能要求与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在容积率、建筑密度的控制上缺乏强制性手段,造成了少数开发商的超强度无序开发,从而大大增加了受洪涝袭击的风险。三是“向空中发展”式的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统一规划,部份排涝排污设施系统改造建设还存在“建设—改造—再改造”的问题。如20__年6月2日南岸区原塑料四厂、6月14日沙坪坝区阳光水城均因类似原因相继发生较大的城市局部内涝。四是城市开发建设使呈现自然流态的原有水系遭受破坏,不透水面积迅速增加,造成暴雨产流汇流速度加快,加大了相同量级暴雨条件下的洪水强度,城市洪涝发生可能性大大增加。(三)“雨岛效应”日趋明显,城市局部地区暴雨频发

__自古以来就被誉为世界著名的“火炉”城市。直辖以来,随着工业化和主城扩张的明显加快,城市“雨岛效应”也趋明显。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雨量测站资料初步分析,发现在近10年汛期降水分布图上,主城区的降水量明显高于近郊区县,呈现出比较清晰的城市“雨岛”。据气象专家解释:主城区大气环流较弱,由于日益加剧的城市“热岛”所产生的局地热气流的上升有利于对流性降水的产生,城区空气中凝结核多,大核(如硝酸盐)存在时有促进暖云降水作用,同时城市的下垫面粗糙度大使其降水雨系减慢,延长城区降水时间。以上因素共同作用,会“诱导”暴雨最大强度的落点位于市区及其下风方向,形成城市“雨岛”。美国有关机构研究也证实,大城市及其下风向“雨岛效应”明显。由于“雨岛效应”集中出现在汛期,造成城市局部暴雨频繁发生。如20__年的“7.17”特大暴雨洪灾,沙坪坝区大面积内涝水深达4米;20__年主城区又相继发生“5.28”、“6.2”、“7.12”、“8.9”等8次暴雨洪灾,其发生频次明显高于远郊区县(详见下表)。

20__年主城区与区县汛期暴雨发生次数对比表

区县名称

主城区

巫山县

奉节县

万州区

丰都县

酉阳县

潼南县

暴雨发生次数

8

3

4

3

5

3

3

(四)中小河流防洪问题突出,中小水库防洪效益欠佳

(五)涉水事务管理现状与城市防洪排涝要求不协调

目前,我市市级与主城九区均没设立水务局,城区涉水事务仍然未实现统一管理。涉水事务行政管理职能分散在水利、市政、建委、环保等部门,将城市水利与郊区农村水利、供水与排水、水量与水质、地表水与地下水等实行分割管理,各部门从本部门的立场和利益出发,不能从城市建设发展和雨洪资源的自然循环规律和整体性思考和处理城市水问题,未能形成治理城市水患的合力。现行水管理体制致使涉水管理部门多,管理职能交叉,造成了无法建立较为完善的防洪排涝减灾体系的严重体制,从而也根本无法建立快捷、高效、有序的城市抗洪除涝应对工作机制。如城市排涝系统建设与管理权仍隶属市政部门,排涝排污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工程建设对水系的破坏又得不到恢复,更增加了主城区内涝发生的几率,也加重了主城区洪涝致灾的程度。

三、城市防洪减灾工作的对策建议

城市洪涝灾害具有损失重、影响面大、灾害损失与城市发展同步增长的特点,其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居各类自然灾害之首,城市洪涝是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城市防洪是城区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按照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的防汛工作新思路,着力构建城市防洪综合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防汛应急管理能力,努力实现__主城区防洪减灾效益最大化。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及时修编城市防洪规划

城市防洪要规划先行。城市防洪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只有严格按照城市防洪规划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保障体系,才能保障主城区防洪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修编城市防洪规划时,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体现以人为本的新理念,转变单纯治水的传统观念,变单一城市防洪工程为城市综合利用工程。把城市防洪保安建设与水环境改善、旧城区改造、道路建设、旅游休闲、城市水务统一管理紧密结合,尽可能的营造人水和谐共处的亲水环境创造条件。二是规划必须具有前瞻性。要依据城市的水系条件、防洪排涝任务与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编制,同时兼顾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短、中、长期需求,既要以城市防洪安全为基础,又要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三是要统筹防洪与排涝规划,才能使城市达到洪涝兼治。排涝规划要着眼长远,在充分分析城市内涝原因的基础上,提出超标准暴雨的排涝应对措施。对现有城市排水除涝系统的改造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污水治理和排涝工程相结合,协调好防、排、滞的关系。四是要建立针对城市防洪规划的监督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在各区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城区规划时,同级防汛部门要切实履行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城市建设与防洪规划相协调。

(二)制定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健全防汛应急管理体系

提高城市防汛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能力,是构建和谐__和平安__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一是逐级编制和及时修订城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特别是要高度重视街道、社区的预案编制工作,细化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密切相关的预警方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确保标准洪水不出灾,超标准洪水有对策措施。二是逐级健全突发汛情、涝情预报预警机制和良性的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划定不同洪水量级和降雨强度下的响应级别和相应措施,并向社会公众。三是要着力解决城市防洪减灾工作“双基”(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推行以“预案到居委会”、“预警到社区”、“梯次转移”为主要特点的防御方法,增强局部突发性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使得防汛措施和应急处置更加科学、更加快捷、更有实效。四是提高基层政府的城市防汛应急管理效能,增强在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基层政府要按照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和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这是实

现城市防灾减灾效益最大化的关键环节。 (三)广开投融资渠道,加快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建设

城市防洪工程是投资巨大的社会公益性项目。根据国家要求到2015年城市防洪工程必须达标的总目标,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建设人水协调的防洪排涝工程保障体系是__城市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一是必须坚持“四高”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水平管理),加快对已成防洪工程的除险加固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建设中要处理好防洪工程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的关系,将防洪功能、城市功能和景观功能结合起来。在投入方面首先要破解筹融资难题,积极探索建立城市防洪基金,并构建综合运作的投融资大平台,应将多元化的投融资手段结合起来运用。二是注重城市排涝能力建设。城市排涝宜采取排、截、抽、蓄等综合措施。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加大旧城区管网的改造力度;新区开发的非机动车地面应采取透水结构设计,推广使用透水材料;借鉴西方国家建设城市雨洪收集系统的经验,推广小型雨洪集蓄工程建设。三是在区域内中小河流上游规划建设一批具有雨洪调蓄能力的大中型水库,打牢洪水调度和控制洪水的工程基础,切实提高城市综合防洪减灾能力。

(四)理顺涉水事务管理体制,完善非工程体系建设

要实现城市防汛减灾效益最大化目标,必须加强以水务一体化管理新体制为核心的非工程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整合涉水事权,实行城市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市、区两级均应成立水务局,依法履行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等职责,改变多龙管水的现状。二是加大《水法》、《防洪法》、《__市防汛抗旱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编制面向社会大众的浅显易懂的主城区洪涝风险图,增强市民的主动防洪减灾意识,提高市民的抢险、避险和自救能力。三是加快城市防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的时效性;建立完善的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决策会商系统和灾害损失评估系统等,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管理水平。四是要加强城市防汛管理和执法力度。城市建设发展必须牢固树立“给洪水以出路”的新理念,加强涉河建筑的审批和监管,对市区现有河道沟渠要进行清淤疏浚。将“检修市政排水设施、清理疏通排水管网”作为主城区一项重要的汛前准备工作,并正式纳入区级防汛部门监督检查考核体系。对非法侵占河道等行为,必须严格执法,限期整改。五是推行洪水保险制度。可以在沿江洪水易淹区(如磁溪口)、低洼易涝区作为先行试点,逐步推行洪水保险,实现“风险分摊”。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六

【关键词】防洪排涝;城市;内涝;保障对策

1 城市防洪排涝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城市调蓄雨洪能力衰减,内涝问题越来越突出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许多建筑物都是建立在原来的绿地和水域上,从而导致城市区湖泊、洼地萎缩;另外就是在建设中,广泛的使用水泥进行铺面,使土地硬化程度提高;多种原因结合致使城市调蓄雨洪能力锐减。现在大部分城市建设往往忽视排涝工程的建设,排水管网配套建设滞后,或是排水系统年代久远,许多设施遭到破坏,排水标准往往达不到现有的标准;同时在小区建设中,新建居民小区未按标准新建排水设施,而是接入原有的市政管线,加大了排水负荷,所以一旦连续遇到大雨天气,城市排水能力往往体现不足,容易造成内涝。

1.2 城市防洪排涝技术落后

在防治城市洪涝灾害时,不仅需要的是工程的建设多么好,同时也需要合理的管理与先进的技术,这两者是相互统一,相互依存的关系。在于技术方面(如:洪水预报、预警系统、新的3S技术),我国在城市防洪排涝中应用水平还不高,特别是对城市老管网的布设、抢险、探测还缺乏预先防范的手段和措施。

1.3 城市居民防洪排涝减灾常识贫乏、防灾减灾意识淡薄

在我国防洪排涝建设中形成了“救为主,防为辅”的意识,这种防洪排涝减灾常识贫乏、防灾减灾意识淡薄,这说明,对城市所存在的洪涝灾害风险宣传不够,大多数地方领导及群众对洪涝灾害风险认识不足,在发动城市居民投入防洪减灾方面存在严重缺欠。就目前,我国防洪排涝的主要是依靠修堤筑坝,对于发生严重地区的安全抢险工作,要依靠人民进行抢险确保社会的安全;在城市建设中,大多数地方领导及群众对洪涝灾害风险认识不足,只单一性的注重经济的发展,对防洪排涝减灾对策考虑严重不足,在面对突如其来的洪涝灾害时,往往十分被动,极易成为防洪减灾救助的对象,而非防灾减灾的生力军。

2 城市防洪排涝安全保障对策

2.1 工程保障措施

2.1.1 适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

城市防洪标准既关系到城市安全,又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城市地下设施和城市网络系统伴随着增加,但排涝标准往往偏低,造成了内涝灾害日益严重,因此,城市防洪排涝标准是防洪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的一项重要依据。就效益与工程投资而言:标准越高,其防洪效益也就愈高,工程投资也就愈大;反之,效益和工程投资就越低。确定城市防洪标准要考虑城市的诸多因素,比如城市的规模、地形、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技术上的问题,因此,我国的现行城市防洪标准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予以适当提高。

2.1.2 防洪排涝规划、建设与市政建设同步进行

城市防洪排涝规划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是相互统一的关系,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要考虑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同时也要考虑城市防洪排涝规划,两者缺一不可。实施城市建设的同时也要实施防洪排涝设施,明确其方向、总体布局、建设规模、防洪标准及主要治理措施。

2.2 行政管理措施

2.2.1 强化防洪排涝非工程措施建设

在城市防洪排涝的设施建设中,要从实际出发,不能一味地提高其设防标准,要相应的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方案,对超标准的洪涝水、风、潮制定完善的预案,建立城市排涝系统应急反应机制等非工程措施建设。

2.2.2 逐步建立城市洪涝灾害风险管理体制

进入新世纪,国家建设步伐加快,防洪管理体制也逐步迈向合理化、规范化,城市内部生命线系统规划与城市间网络联接保障机制将严重影响着城市秩序运行,是城市的洪涝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也是城市水灾脆弱性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防洪排涝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建立健全针对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警制度,目前,我国对洪涝灾害的监测和预报都是处于发展阶段,对预报的结果的传播和服务完全是一种被动性,于是导致遇到洪涝灾害时都是一种抢救的过程,而不是预防。为了保证城市居民在面对洪涝灾害不受恐慌,使损失最小化,首先就是要建立健全的预警制度,对内容、标准和流程进行规范,能够保证真实、准确、及时地洪涝灾害信息。这样城市居民在应对洪涝灾害时更多的是防范而不是抢救,同时也可以避免公众产生过多恐惧;另外,洪水保险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洪涝风险管理手段。采用强制性和政策性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防洪排涝管理体系。

2.2.3 建立健全城市洪涝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我国防汛工作现行的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与各有关部门的《防汛岗位责任制》,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组织方式,今后需要继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配套法规,强化组织管理体系;加强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并做好充分的物资准备。特别需要加强水灾应急管理的基础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应急指挥与管理的能力。

建立健全防御洪涝灾害的应急管理体系,科学制定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在洪涝灾害情景模拟的基础上编制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有助于减少水灾风险应急响应时间,使洪涝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由于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短期紧急调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因此需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义务与协调机制,以及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提高快速反应决策能力。

2.3 公众参与监督管理措施

防洪排涝减灾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共同承担防洪责任和风险。(1)要通过宣传手册、展板、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 对广大市民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普及洪涝灾害及其防御的常识, 增强城市居民防御灾害和灾中自救的本领, 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防洪减灾管理;(2)防微杜渐,倡导公民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公众对乱排放行为进行监督,减少固体垃圾直接排放至下水道而导致排水能力下降甚至堵塞情况的发生。

2.4 科学技术措施

2.4.1 研究分散雨水收集、利用方式, 建立与完善水源联网调度系统

雨水能够很好的收集和利用,对于城市防洪排涝减灾有着明显的作用,现在就城市雨水的收集与利用的技术在国内外都有较成熟的发展,但我们还需要在此成熟的基础之上,针对城市所具有的特点,更多的研究与开发新技术、新措施,找出适合各个城市特点的、经济合理的收集、利用方式与调度模式, 建立并完善城市水源联网调度系统。

2.4.2 加强防汛排涝指挥系统现代化的建设

我国现代化的防汛指挥系统建设正在发展之中, 从信息管理系统上升到决策支持系统的层次,应是今后发展的重点。

可在有条件的城市建立防洪排涝智能应急响应系统, 这是一个模拟和防御系统, 在洪水发生的情况下, 为救灾决策和快速反应措施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为指挥抗洪救灾提供通讯保障, 并跟踪、反馈各项命令的执行情况, 以达到减少人员、耕地、财产和资源损失的目的。城市防洪排涝智能应急响应系统充分利用空间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现代通讯等高新技术, 可解决防洪救灾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其应用示范研究成果将对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城市及流域防洪指挥系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4.3 加强城市防洪减灾技术的研究和示范推广

城市防洪减灾技术包括城市河道综合治理技术, 城市雨洪蓄滞、渗透等工程处理技术, 城市超级堤防的建造技术, 城市建筑耐水化的处理技术, 城市各类生命线系统的防洪应急保护技术,城市发展与防洪减灾相结合的综合规划技术, 城市防洪工程的除险加固技术, 城市防洪工程体系的优化调度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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