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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考察报告(最新5篇)

2024-04-13 16:33:47

考察必须依据干部选拔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下面,这里是细致的小编给大伙儿整理的预备党员考察报告(最新5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预备党员综合考察报告范文 篇一

一.关于全县党员审批权限

二、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入党的人符合规定的条件,经党小组推荐,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党支部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及工作表现。入党积极分子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全面考察和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3、党支部委员会认为发展对象基本具备条件时,确定党支部组织委员或专人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审查,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政治审查情况。

4、党支部委员会指定专人征求和听取党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发展对象属副科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应征求上级党(工)委和县委组织部意见。

5、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的拟发展对象名单报上级党(工)委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拟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6、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对拟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定,同时在其入党志愿书栏内签注党支部委员会的意见(签注意见时,应说明应到、实到会人数及表决情况),然后报上级党(工)委批准。

8、上级党(工)委收到党支部报来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的材料后,应及时审查,并指派专人与接收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并签注是否同意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意见。

9、召开党(工)委会集体讨论,作出批准申请入党人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并签注意见,按照党员发展管理权限审批,并将预备党员的整套材料退回党支部存查。

10、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本人先向所在党支部写出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由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11、上级党(工)委收到党支部报送的中共预备党员的申请转正材料后,进行再审查,并召开党(工)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议,批复行文。

12、党支部收到上级党(工)委的批复后,及时向党员宣布党(工)委批复,并通知本人。然后,将党(工)委的批复及入党有关材料,按党员及党员干部档案管理权限送交有关主管部门存档。

三、关于党员档案管理工作

各基层党(工)委、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应认真保存。具有审批接收新党员权限的基层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公职人员及有人事档案的非公职人员党员的档案材料归入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农村党员档案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实施和管理,以党员个人为立卷单位,采用活页式夹立卷,一人一卷,一村一个流水号,以姓氏笔画排序,档案卷首设卷内目录,每村设一案卷目录,实行统一卷夹、卷盒,统一目录格式,对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各基层党(工)委应每年对党员档案进行一次整理,以保持党员档案的完整。

四、关于发展党员所需材料

接收预备党员需要备齐以下9种材料:①入党申请书;②入党志愿书;③党委(总、支部)报告;④党委综合考察材料;⑤群众座谈会记录;⑥党校培训证明和培训心得体会;⑦“”、“两乱”中的表现材料;⑧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或计生部门生育证明);⑨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证明材料。

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备齐以下4种材料:①党委(总支、支部)报告;②党委综合考察材料;③转正申请书;④群众座谈会记录。

五、几点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要坚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安排,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适应现阶段党的建设需要,切实保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预备党员支部考察报告范文 篇二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社区党总支对-20__三年发展党员工作展开自查,对照检查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基层党总支

1、社区党总支坚持把党员发展工作作为社区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来落实,纳入社区党组织工作日程,每年在制定社区党总支工作计划时,都将发展党员工作细化,落实责任。

2、社区党总支现有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支委三名,其中一名副书记为大学本科学历。一名支委委员林钦专门负责党员发展工作。

3、每年建立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发展党员1,发展党员2名,20__年发展党员1名,三年总共发展党员4名。

4、社区认真做好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集体研究,好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均召开党员支部会议及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基层党支部

1、辖区居民入党均向社区党总支递交入党申请书,未出现异地发展现象。

2、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3、入党的四位同志均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合格。

4入党同志均经过支委会讨论研究,会议记录完备。

5、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均经过上级党工委同意。综合性政审报告完备,有结论性意见。

6、党支部能够每季度讨论一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并做好记录。

7、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及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党员到会人数均符合《细则》规定。

8、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经上级党工委审批后,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三、入党材料

1、《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各项入党材料完备。

2、入党人员均已年满18周岁,均有2名介绍人,经过一年考察期,每半年写一次考察鉴定。

3、入党本人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支部记录完备。

4、入党材料均存档。

预备党员考察报告 篇三

XX学院第二党支部:

XXX同志于2010年10月1日申请加入党组织,经我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被接受为中共预备党员,至2011年9月30日预备期满,其本人于2011年10月1日向党组织正式提出转正申请,根据其本人申请,支委会委托XXX和XXX同志对其预备期内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了认真细致如何如实的考察,现将考察结果汇报如下:

XXX同志自入党以来,能够以党员的具体标准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到模范带头的表率作用。一年来,该同志针对支部大会给他提出的不足和要求,很好的结合了自己具体的学习、生活实际,其自身作出的改进显著而又效果明显。

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该同志针对党支部对其提出的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理论水平还需提高的意见和要求,加强了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对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的学习。

通过学习,他深刻地认识到,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使其更加坚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思想;一方面,该同志通过阅读报纸杂志、上网、观看新闻等有效手段,及时了解国内外政治时事,关注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前行方向,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和经济敏锐性;另一方面,通过经常与同学、老师、党员的交流讨论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得到很大提高。

专业学习方面:该同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在没有入党之前,他的学习目标不是很明确。自从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该同志明确了学习目标,知道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就应该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大家努力学习。

在学习方法上,该同志注意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以前他沿用着高中时候的学习方法,但由于高中的学习和大学的学习有很大的不同,所以他沿用的老方法不仅耗费时间,而且学习效率低,导致考试成绩不是很优秀。后来当他和党支部的成员一起谈论学习生活的时候,组织发现了他在学习方法上存在问题,便及时帮助他改变了学习方法,使他慢慢的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学习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考试成绩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结果经过去年一年的努力学习,获得了专业二等奖学金,并被评为院“三好学生”。

生活方面:该同志能够主动帮助同学。当同学在生活学习中遇到问题时,他都能够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同学,从来不计较个人得失。该同志在个人卫生、仪表举止、与人交谈等方面,能够以一个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讲究卫生,与人交往时没有粗鲁行为,不说脏话,给周围的同学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该同志和全班同学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努力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调动同学的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XXX同志的不足之处在于:1、理论水平需进一步系统提高;2、时间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3、在生活学习中缺乏闯劲,处事不够果断;

经考察我们认为:XXX同志经过党支部一年来的培养教育,进一步确立了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完全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已经具备了一名正式党员的条件。建议近期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转正问题进行讨论。

考察人:XXX  XXX

预备党员支部考察报告范文 篇四

[关键词] 大学生党员 队伍建设 科学化水平

一、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推动大学生党员教育工作科学化

1.教育内容上要与时俱进。大学生党员教育的内容要与时俱进,即是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大学生党员的头脑。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实际相结合,实现了“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个重大理论成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的十报告进一步指出,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因此,对大学生党员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要内容,特别是要加强科学发展观的教育。

党的十以来,面对世界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以及中国进入中等收入发展阶段以后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提出了中国梦这一重大战略思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既是强国梦,也是富民梦,体现了国家价值、社会价值和个人自我价值的有机统一,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感染力,是当今中国的高昂旋律和精神旗帜。实现中国梦,青年要勇于担当。大学生是青年中的一个活跃群体,而大学生党员又是这一群体中的佼佼者。因此,当前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内容要把中国梦这一重大战略思想作为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

2.教育对象上要区别对待。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应重在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令其端正入党动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主要是让他们了解党的性质、历史、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等基本知识,形成正确的认识,从而端正入党动机。要让大学生懂得,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她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要教育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只有抱着为了献身共产主义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动机而要求入党,才是正确的入党动机。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应重在理论分析,令其坚定理想信念。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然而,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不是建立在空洞的说教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理性分析基础上的。因此,对大学生预备党员的教育,重点要放在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分析当前重大现实问题,从而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对正式党员的教育,应重在理论应用,令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谈到理论学习,曾深刻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对于大学生党员来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关键也在于应用。要把学习的成果体现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即要走在群众前列,在学习和一切社会活动中,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众共同实现党的纲领和路线。

3.在教育方式上要多管齐下。首先,要继续坚持发挥传统党课的主渠道作用。对于入党积极分子来说,党课是在迈进党组织大门之前的一次思想洗礼,而对于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来说,则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再教育。要继续发挥党课的主渠道作用,选择党性原则强、师德高尚、教学效果好的思政老师担任主讲教师,不断提高党课的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党课的吸引力。

其次,要积极发挥信息网络新渠道的作用。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学生党员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广泛,因此,积极发挥信息网络新渠道的作用,树立高校大学生党员教育在网络时代的中心地位,这是面对信息网络化条件下对高校大学生党员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指出:“世界各国争相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和改进对外传播手段。我们必须适应这一趋势,加强对信息传播手段的更新和创造,积极掌握和运用现代化传播手段。”为此,高校党委必须加强校园网建设,开设网上党校,建立党校在线交流系统,从而增强大学生党员之间,大学生党员与教师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交流,增强党员教育的时效性。

最后,要充分利用红色文化资源的教育作用。红色文化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整合、重组、吸收、优化古今中外的先进文化成果基础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指导而生成的革命文化。红色文化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两个方面。其中,物质资源表现为遗物、遗址等革命历史遗存与纪念场所;非物质资源表现为包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等红色革命精神。各高校应根据本地的情况,通过体验式教学方式,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大学生党员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二、以科学的制度为保障,推动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

1.健全大学生入党申请制度。高校党委在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方面,应特别重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大学生申请入党的程序,让申请者感受党组织的正式与严格。大学生入党申请程序应包括:入党申请人自愿向所在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大学生和研究生入党申请人原则应是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优,履行推优手续,填写好推优表,设立党小组的要召开党小组会议,组织与会党员讨论推荐情况和名单报支部);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个人自传,一般在被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前要交,最迟在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前一定要交;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申请人的看法和意见。征求对象一般为入党申请人所在院所的干部职工(同学)或是其比较了解的党员群众,征求方式可采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表、公示、走访了解等,一般要有具体的记录;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入党申请人和党支部填写好《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有关栏目;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党委备案。

2.健全大学生建党对象考察制度。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程序主要包括:(1)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本人书写的思想汇报,党支部及时将每次汇报时间填入《考察表》相关栏目;(2)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并将考察情况填入《考察表》相关栏目;(3)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并将考察情况填入《考察表》相关栏目;(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征求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填入《考察表》相关栏目;(5)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是否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决定是否对其进行民主测评;(6)支委会决定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后,党支部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本单位群众代表对发展对象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7)党支部根据测评情况,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认为测评对象不具备条件列为发展对象,应继续考察;认为已基本具备条件的,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在《考察表》相关栏目填写研究意见;(8)党支部通过派人同本人谈话、查档和必要的函调、外调等形式,对发展对象历史和现实表现、直系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并征求计生、综治意见,形成综合性政审报告——《关于××同志的政审报告》;(9)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政审报告,并摘要填入《考察表》的相关栏目,同时审查其他相关材料,讨论是否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新党员。如同意,将《考察表》报送上级党委;(10)对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党支部指导其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在《入党志愿书》中相关栏目填写意见;(11)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形成《关于××同志的审查报告》;(12)对经预审通过,拟提交所在支部大会研究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就其个人情况、培训情况、考察情况、综合政审情况和上级党组织审查情况等事项,在党支部所在单位的公开栏或宣传栏等进行公示。

3.健全发展大学生党员审批制度。健全审批制度,就是要规范入党程序,让新党员的入党仪式变得庄严神圣。高校党委在这个过程中重点抓两个程序:一是支部大会的批准程序。在支部大会上,发展对象要宣读《入党申请书》,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介绍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介绍对发展对象的表现和培养考察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本人是否同意其加入党组织表明意见和态度;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推优”、政审、培训、民主测评、预审和公示等方面的情况及支委会意见;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提交的书面意见由支部在大会上宣读;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进行票决,票决要遵循客观公正、一人一票决、超过半数原则。二是入党宣誓程序。宣誓是预备党员在成为一名正式党员前庄严的政治承诺,是一个庄严神圣的入党仪式,也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思想教育活动,有着严格的程序:(1)唱《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并宣读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3)预备党员宣誓;(4)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5)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三、以科学的方法为抓手,推动大学生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

1.创新大学生党员管理模式,建立大学生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组织理论的提出,被誉为现代管理学上的一场革命。美国管理学大师彼得·圣吉教授,是学习型组织理论的创始人,他在其代表作《第五项修炼》一书中指出,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必须基于五种技能的培养,即五项修炼:个人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队学习和系统思考。

根据学习组织理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不是光“组织学习”那么简单的事情,而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中国特色的五项修炼。高校大学生党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第一项修炼就是让组织中的每一名大学生党员都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第二项修炼要求每一名大学生党员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并在政治理论、思想意识、组织纪律、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不断完善自己,不断使自己的党性得到升华;第三项修炼则要求学生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共同讨论确立本组织的近期、中长期共同奋斗目标;第四项修炼则是要改善大学生党员组织生活,让组织生活会真正进入“深度汇谈”的境界(党员之间自由讨论、平等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从而实现增进团结、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目的;第五项修炼就是树立全局观念,对于大学生党员来说,要求他们有大局意识:首先是认清大局,其次是要懂得维护大局,想问题、办事情都服从和服务于大局,最后是要正确认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2.创新大学生党支部活动方式,拓宽大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路径。一是要拓展校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路径。如江西财经大学于2006年率先在全省高校创立楼栋党支部以来,坚持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以树立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践行党的宗旨为行动指南,积极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楼栋寝室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有些学生党支部设立了早点到制度、楼栋党员值班岗制度、楼栋安全巡逻制度、党员服务岗、党员读书会等,这些措施让大学生党员在日常生活中,找到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舞台。

二是要拓展校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路径。高校党组织应把参加志愿者活动,作为大学生党员校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途径。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大学生党员可以在义务家教、扶幼、助残、敬老等传统领域从事志愿者活动,也可以逐步向基层支部结对共建、参与社会性文化、环保行动、为市民提供便民服务等更广阔的领域拓展志愿者活动。

三是要拓展网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路径。众所周知,网络已经成为新世纪、新时代的主流,是信息时代的显著标志。网络资源丰富多彩,它丰富和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学习,开阔了人们的视野,拓宽了人们的交流渠道。然而,网络又是一个没有边界的信息源,各种不良的信息甚至是谣言也在网络上自由地传递。作为大学生党员,在网络上获取信息资源的同时,也要发出自己的声音,传递正能量,引领舆情。

3.创新大学生党员考评方法,用科学指标体系来评价学生党员表现。创新大学生党员考评方法,形成科学评价体系,对于督促和激励大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以党风带学风、以学风促校风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预备党员支部考察报告范文 篇五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 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 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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