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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生自我鉴定(精选5篇)

2023-12-16 15: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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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生自我鉴定范文 篇一

[关键词]法律硕士教育 现状 改革

[作者简介]郭德香(1970- ),女,河南辉县人,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学。(河南 郑州 450001)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3-0105-03

法律硕士“是我国众多专业学位的其中一种,它主要以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为目标”。①近年来,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呈现出了繁荣的景象。然而,从长远来看,由于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目前仍存在诸多不足,其培养模式并不能满足法律实务部门对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因此,对于已经出现的偏差,我们应该尽快采取措施,对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加以改革,从而促进法律硕士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历程

近年来,我国的法学教育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法治建设急需大批高水平的法律人才,而我国法学教育过于理论化的问题日渐突出,社会紧缺实务型的法律人才,因此,以培养实践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应运而生。

我国的法律硕士开始于1995年,当年《关于开展法律专业硕士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标志着法律硕士教育开始开展试点工作。起初,法律硕士只是针对本科专业不是法学的毕业生招生,并且实行的是全国联考。但是,随着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不断加大,我国相关单位决定从2009年开始允许本科专业为法学的毕业生报考,以此来缓解就业压力。现如今,我国法律硕士经过不断发展,其类型具体可分为法学法硕、非法学法硕以及在职法律硕士三类。这种改变肯定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改革,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二、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法律硕士教育所取得的主要成果

我国法律硕士教育自施行以来,经过不断的努力和积极的探索,得到了迅速而健康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硕士教育为我国政法队伍提供了更为优秀的“专业型”法律人才。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律执业者的专业素质偏低,主要是受到历史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许多法律素养不高的人进入政法队伍中工作。为了解决法律专业人才十分紧缺的情形,以在职法律硕士为例,从1998年开始,我国开始面向拥有本科学历、并且工作满三年以上的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在职法硕的培养工作。据统计:“仅2003年法律硕士在校生规模就达20600人,其中政法部门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达11272人。”②由此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硕士教育在我国政法队伍建设过程 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我国政法队伍输送了大量的专业法律人才。

2.法律硕士教育的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考研的热门报考专业之一。法律硕士教育随着其试点工作的展开直到正式实施,规模和范围一年比一年扩大,如今,它已经得到众多考研学子的喜爱,许多人都乐于报考法律硕士专业,法律硕士正逐渐受到广大考生的青睐,法律硕士招生人数也在逐年增加。

3.法律硕士教育经过不断发展,其制度构建愈加规范。近年来,我国教育相关部门为了鼓励和扶持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与完善,采取了诸多措施,也从中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使我国法律硕士教育更加规范化。例如,我国相关部门就全国缺乏统一规范化的培养模式问题,于1999年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06年又对其进行了修订,使各个院校对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以及培养的具体工作等方面有了一个比较规范的统一,这对于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是极其有益的。又如,我国的司法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为了更好地对全国的法律硕士教育进行有效的指导,成立了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对于法律硕士教育具体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它指导着法律硕士教育逐渐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快速发展。

(二)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近些年的发展中,法律硕士教育的教育方式、教学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愈发显现。

1.培养目标不明确。法律硕士以培养实务型人才为主,而法学硕士主要是教育出学术型人才。但在实践当中,有些院校对于二者在授课内容上几乎一模一样,长此以往,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中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何时才能实现?因此,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的不同,从而才能在此基础上在其他方面进行改革,促进法律硕士的健康发展。

2.培养理念缺失。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在郑州大学所作的《法律人与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报告中曾说过:“作为一名法律人,应具备基本的法学理念和法律信仰。”然而,现实的教学中却忽视了这些。现如今,在我国的法律硕士教育中,大多数院校仍然在教学中只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法学理念的培养,结果培养出的学生法律意识薄弱,如果他们在毕业之后进入公检法等政法队伍中工作,甚至将来成为法官检察官,其后果可想而知,这样的教育结果与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3.培养模式不科学。(1)课程设置不合理。在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在课程的设置上忽视了其职业化的特征,不利于实务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许多高校的课程设置还是以传授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心,其课程设置与法学本科生如出一辙,只是出于法律硕士属于研究生层次教育的考虑,导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往往没有固定的教材,而是集各家之说并融入自己的观点通过专题的形式授课。这样,致使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相比,理论基础相对薄弱,法律执业技能不足,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处于下风。(2)教学方式单一。现行法律硕士教育方式仍以大课为主,老师逐一讲解,学生被动接受,教学内容侧重理论研究,与本科期间的教育模式并无本质上的区别。然而,法律硕士最需要培养和掌握的法律素养、实务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得不到有效的传授。这种教学模式没有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协调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培养实务型法律人才的目的不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硕士的教育质量。(3)毕业实习不到位。毕业实习是学生把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训练过程,是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前的实战演练,但就目前来看,我国法律硕士的实习一般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或由学校推荐到律师事务所、法院或检察院实习,大多数学校都没有系统安排,更别提老师的跟踪指导,这就使得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得不到用武之处,无法通过实践将自己掌握的知识服务于社会,显然有悖法律硕士教育的最终目的。

4.【WWW.1mi.NET】师资力量有待加强。学生专业水平的高低与学校的师资力量息息相关,能否建立强大的师资力量是我国法律硕士教育能否办好的关键所在。所谓“大学之大,非因其高楼馆舍,而在于其大师也。”③鉴于法律硕士教育的特殊性,能够胜任的高校教师不仅应拥有高深理论修养还需具备丰富实践经验。但目前大多数高校的法学教师因脱离或没从事过法律实务工作而缺乏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技能,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

5.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目前,我国法律硕士的教育质量堪忧。如果法律硕士教育的质量得不到提升,其培养目标就难以实现,这样就不仅浪费了国家大量的教育资源,而且断送了该专业学生的前途,他们因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工作的实践能力而难以立足社会,逐渐沦为法学教育的“实验品”。

6.法律硕士的社会公信力不足,缺乏竞争筹码。长期以来,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了“法学硕士是人才培养的主流模式”和“法律硕士不如法学硕士含金量高”的意识,这种意识已经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对法律硕士专业教育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另外,由于我国教育制度自身不完善和不公平的瓶颈,法律硕士较之法学硕士而言,在法律基础知识和执业能力等方面比较缺乏。这就造成了法律硕士在就业竞争中的劣势,法律硕士虽有硕士学位,但一些政法机关、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甚至企业却不愿接收法律硕士,因为他们早已形成法律硕士的法律素养远远不及法学硕士的观念,其观点代表了社会上大多数人群,致使法律硕士的社会公信力受到严重质疑,他们相比同阶段的法学硕士而言,容易产生自卑心理,缺乏竞争力,就业形势不乐观。

综上所述,目前法律硕士教育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可能会影响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很难满足社会对于高水平法律人才的急迫需求。长此以往,法律硕士教育就得不到有效的改革和健康的发展,必然会对中国教育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三、我国法律硕士教育改革和完善之我见

(一)明确培养目标

1.要明确划清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的界限。法律硕士应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高级法律人才为目标。“高层次”强调法律硕士教育的层次要高于法学本科教育,不能再和教育本科生的方式一样;“复合型” 表明法律硕士学生不仅应具备基本的法律专业技能和素养,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理念、法律职业素质以及法律实践能力;“实践型”则强调法律硕士要着重培养法律实践能力。

2.要区别对待法学法硕和非法学法硕。法学法硕在培养方式上应注重法律实务与法律执业的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和法律实践能力,从而有利于塑造高层次、专门型的法律人才。非法学法硕即“复合型法律硕士”,在培养目标上应更加注重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通过培养学生基本的法律素养和知识从而培养他们复合的知识与能力,毕业后即便从事不同的职业,他们也能发挥其法律特长,在法律的规范下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竞争实力。

(二)完善培养模式

1.在课程设置方面,要建立合理、科学的课程体系。鉴于法律硕士以培养实践型人才为目标,以增强学生的法律实务性和实践性为出发点,各法律院校应当注重实践课程的开设。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法律诊所”教育,学生在法律诊所中,通过担任法律助手或志愿者等身份,亲身投入到解决法律实务的过程当中去,不仅能够谙熟处理法务问题的程序和方法,而且也为以后从事律师、法官等职业积累难得的经验。

2.教学模式应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法律硕士教育应加强多媒体教学和案例教学。首先,在课堂授课时,应当适当增加案例讨论在课堂教学中的比重,开展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讨论的环节,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言辞表达能力和法务问题的解决能力;其次,可以邀请一些法学界、实务界的人士、学者进行面对面的讲座,学生不仅可以一睹大家风采,还可以坚定日后所从事职业的目标性。最后,学校还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审判、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或参与法律咨询等,以提高他们的法律实践能力。

3.通过与相关单位部门的协商、协议,为学生毕业实习建立一些“稳定的实习基地”。正如上文所提,不乏少数法律院校的毕业实习环节存在实习期限短、学生不能掌握法律实务知识、不能学到法律程序运行等方面的弊端。因此,学校可以联系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设立法律硕士“教学实践基地”,为在校生提供比较好的实习平台。这样,学生不仅能够充分利用寒、暑假时间去熟悉我国相关司法运作流程,掌握法律诉讼的程序;而且在一些有经验的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带领下,学习法律推理以及调查取证的方法。

4.推进成绩考核方式的改革,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分析以及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成绩考核不应局限于闭卷考试或论文写作的方式,教师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些典型案例,要求学生根据案情组织模拟法庭,既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又考核出了真实水平。

(三)建设实务型师资队伍,加强导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

随着研究生教育的逐年扩招和培养类型的变化,研究生和导师之间的配额日渐增加。出于法律硕士教育自身的特点,我们对于一位导师名下带数名甚至十几名研究生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师生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日益减少,研究生与导师之间在职业规划与理想、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科研项目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沟通,阻碍了学生自身的发展。因此,法律硕士教育的师资队伍应具有专业化知识和实务经验,同时应加强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交流。

四、结语

中国法律硕士教育改革之路任重道远,现阶段的改革尤显重要。尤其是近年来,该项教育正在热火朝天地发展,其弊端愈显清晰,我们必须深刻思考其应对措施,在教学方法、教育模式等方面提出一些改革的思路和建议,从而使我国的法律硕士教育更加完善,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实践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注释]

①曾宪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创建与发展[J].学位与研究,2002(1):9.

②蒋雪岩,史书鸣。中国法律硕士教育的检视与改革――论J.M教育及其“法本法硕”培养模式与机制的构建[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1(2):92.

③杨海坤。法学应用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思与重构[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3.

[参考文献]

[1]仇晓光,王双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问题探讨――以法律硕士教育为中心的研究[J].科教文汇,2011(5).

[2]李勤。刍议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7(5).

[3]史凤林,刘倩,王飞飞。研究生教育的转型与法律硕士教育的理念创新[J].山西大学学报,2012(3).

[4]宋鸿雁。论法律硕士教育定位之实现[J].法制与经济,2010(11).

[5]万猛,李晓辉。法律硕士教育:全球发展与中国展望[J].中国大学教学,2012(1).

[6]王云霞。论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实现――兼谈研究生教育中应用型人才培养[J].知识经济,2009(3).

硕士研究生毕业自我鉴定 篇二

高等院校人事档案是客观、集中、全面反映高校教职员工各个时期、历史阶段自身状况的有力的证据和基本凭证。一方面,对于高校管理者而言,了解、掌握并应用人才大多依靠人员的档案来实现,尤其是学历、学位档案材料。另一方面,对于高校教职工而言,学历、学位档案材料作为高校人事档案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涉到高校教职员工的职务评定、职称晋级、出国学习、进修发展、人才评定等相关的待遇问题,是与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个人信息材料。一般而言,高校人事档案中关于学历、学位的档案材料的整理大致从高中学历开始,进而依次是中专、大专、后期本科、本科以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其他的还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报考登记表,成绩单,学生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相关材料、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函授或者出国学习证明,以及其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等。

对于高校人事档案管理而言,要认定学历学位档案材料,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的人员情况从不同的材料入手。

第一,一般情况下的学历、学位材料。一是中专学历的,档案材料中应有学生登记表、成绩表和毕业登记表。二是专科学历的,档案材料中要有高校的学生登记表成绩表和毕业登记表。三是本科学历的,要有高校的学生登记表成绩表和毕业登记表,同时附有高校授予学位决定。四是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要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学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成绩表、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决定。专业硕士的要有进修课程的成绩表以及硕士学位审批相关材料。同等学历申请硕士的,除去硕士研究生学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成绩表、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外,还要提供统考科目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五是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档案中应该保存有两份专家推荐书、报考博士学位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成绩单、授予博士学位决定等。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的,必须同时提交学位课程成绩单以及授予博士学位的其他材料。

第二,特殊情况下的学历、学位材料。一是大学普通班,个人的人事档案材料中需有毕业生登记表或者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二是国外学历的,档案中应该有国外出具的学历复印件、成绩单、学习证明,教育部出具的认证材料等。

二、高校学历学位档案材料真实性及可靠性的鉴别

对于高等院校而言,要招聘到合格的教职员工,必须要首先对于新进人员的学历学位之类的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必要鉴定工作。

首先,登录毕业院校名录查询。毕业院校名录查询时,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教育部网站、教育部高教司编写的高教学历问题咨询手册进行。需要说明的是,在查询网站和手册的时候,要注意区分不同历史阶段中、不同高校院校名录的基本信息,确保其真实有效。

其次,核对毕业证书基本样式。根据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我国普通高等学校自1994年到2000年坚的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1993年到2000年的毕业证书都是通过教育部统一设计、印发的。换言之,倘若查询对象提供的材料本身与上述基本样式有所出入的话,就表明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

三、规避高校学历学位问题对员工待遇影响的策略

(一)学历学位档案认定与收集方式的改进

高校档案管理人员要提高对于学历学位认定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高校既定的人事档案管理程序执行,保证档案管理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要充分认识学历学位档案材料作为人事档案材料的重要组成意义,以及其在个人待遇提升、成长进步过程中的记录意义和客观要求。要积极向高校教职员工宣传人事档案,尤其是学历学位档案的重要性,要求每个员工都能认识到这些材料在个人发展过程中的基石价值,要求其将自己所持有的人事档案材料尽早提交到相关的认识档案管理部门。具体来说,必须提交如下四项内容。第一,学历学位成绩表;第二,学历学位授予决定书;第三,毕业生登记表;第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硕士毕业生自我鉴定范文 篇三

1 美国一流卓越大学工程硕士教育模式

以职业导向的工程科技人才的缺乏,已严重制约着我国工程科技领域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美国培养的工程硕士为企业界和工业界输送了大批复合型的人才,伯克利推出的一年制专业学位教育则创造了T型三级结构的课程模式,全方面多维度的培养工程人才,且在倡导与企业的合作中起到了积极的带头作用。

1.1 构建下型三级结构

伯克利工程硕士课程融合了工程课程和核心管理理念课程,通过案例学习和顶点课程培养学生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学位要求中包括总共25个学分的课程学习,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领导核心课程,顶点课程和技术专业课程。

位于T型结构第一级的是领导核心课程,第一学期主要学习技术战略、商业谈判、组织行为学、会计学、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等知识,第二个学期探讨与高科技行业紧密相关的金融理念和核心操作业务,主要包括技术管理、法律和知识产权课程。位于T型结构第二级的是顶点课程,顶点课程是美国高校开设的一种让学生整合、拓展、批判和应用在学科领域的学习中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等的课程。位于T型结构第三级的是技术专业课程,其包括生物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电气工程、材料科学工程等在内的19个专业聚焦方向,包括12个学分的课程学习。以享有国际声誉的生物工程为例,该专业学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企业家愉申,学生毕业后不汉具备先进的工程技术知识,而月一具备优秀的管理能力与对经济的理解能力,其将有助于毕业后迅速在职场中承担领导者的角色。

1.2 促进校企合作,构建联合培养平台

伯克利工程学院致力于不断促进与整个硅谷和世界领先的企业和投资者建立广泛的互惠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伯克利,学生可加入由企业和大学形成的丰富的生态系统,致力于将技术从实验室推广到消费市场,其与波音、西门子、惠普、奥多比、杜邦等世界领先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例如,伯克利工程学院与硅谷合作共同推出工程领袖专业培养项目,该项目提供自上而下的技术战略和自下而上的企业家创业才能、商业判断和技能,致力于培养精干的工程领袖。该项目于2011年启动,由工程学院与硅谷的技术总监和运营者共同推动,通过案例教学和互动学习培养商业理念和技术。此外与世界500强企业共同建立了技术与创业中心,致力于将想法转化为创意并开发成技术。在高科技前沿的工作意味着新想法与灵感时刻不断涌现,而技术与创业研究中心通过开设特色课程和实验室,致力于提供创业资源和培养创业技能,打造高效的工程师。

2 美国工程硕士教育对中国的启示

通过借鉴美国工程名校伯克利的T型教育结构,结合我国的工程硕士培养现状,总结了如下经验。

2.1 建立了监督机制与评价机制

从国家层面上来说,美国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ABET)作为一个独立权威的评价机构,具有成熟的评价制度和方法,并且在工程硕士培养的专业学科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等方面实施改革,指引了工程硕士教育的方向和规范了其培养模式。其次,从各高校的层面来说,各大高校纷纷建立了完善的教学评估机制,然而我国现存的教授晋升机制和教学评估机制太侧重于科研成果以至于忽略了教学质量。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应该将教学成果纳入工程教学的评估机制中来,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教学评估体系,建立质量保障系统和质量监督系统。严格控制好入学质量关、培养质量关、管理质量关。

2.2 优化课程结构、引入管理教学

传统的工程硕士教育中存在着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陈旧,与我国的产业结构的调整不相适应的问题。如果仍然采用传统的灌输方式对工程硕士进行教育,将不能体现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意义和打击学生的参与性。正如潘云鹤院士所说:“面向2020年的工程师必须具备的关键素质是要有分析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此外工程师还要有沟通能力、商务与管理能力、伦理道德和终生学习能力。”在课程的设置上打破传统的工程教学的局限,引入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商业、逻辑等培养管理能力课程,此外应该丰富课程的形式与内容,严格落实专业领域的实践训练,可在培养方案中将实践训练作为获取专业学位的必要条件,通过专业实践训练,促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实现专业学位教育的实践性、职业性、综合性的特点。通过促进各大学的经济管理学院与工学院的交流,将工商管理研究生教育和工程研究生教育整合交叉,克服传统工学博士的不足,培养积聚技术与管理才能的复合型人才,满足时代的需要和召唤。

硕士毕业生自我鉴定范文 篇四

[关键词]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就业;就业教育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6.147

[中图分类号]G647.38;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6-0-02

党的十报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顺利实现更高要求的就业,改变现今严峻的就业形势,做好以高校各阶段毕业生为重点内容的就业工作,增强职业就业技能培训和实践能力,提升就业者的从业能力和水平,完善就业体系,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实际表现,也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做好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就业工作,使其能够科学、合理、顺利就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价值。

1 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就业及就业教育现状

1.1 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就业的总体形势

2006年,《南京日报》曾报道江苏省研究生就业率继续走低,硕士研究生就业率呈下降趋势。据统计,2004届江苏全省毕业硕士研究生就业率比2003届下降了0.47个百分点;2005届比2004届下降了0.66个百分点。且研究生就业优势在不断削弱。近些年硕士研究生平均供需比率逐年下降。以浙江大学为例,毕业硕士研究生平均供需比从2001年的1∶25.7下降到2002年的1∶13.7,再降至2003年的1∶4.7。全国的情况就更不容乐观,硕士研究生的就业优势正在逐渐丧失。

1.2 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高校对研究生就业教育工作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和调整,但是从整体上审视我国高校研究生就业教育指导工作的实践来看,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2.1 就业教育培养机制不完善

影响研究生就业教育的关键环节和内容是对其的就业教育培养机制。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缺乏科学规范的宏观评估和监控体系,质量约束和竞争激励机制不健全,这些机制的不健全严重影响了研究生的就业教育培养质量。高等院校有关就业教育工作的机制不完善,组织安排不健全,研究生就业教育工作者没有丰富的就业教育专业知识;各个院系对研究生的就业教育普遍存在形式化的问题,没有足够的专业就业指导人员,更没有具体的就业教育管理措施。

1.2.2 就业教育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

大部分高校在就业教育过程中缺乏针对性,笼统地把本科生与硕士研究生看作是一个整体,不注意区分硕士研究生自身的特点和其就业情况的具体性,甚至一部分高校将硕士研究生纳入到本、专科生就业教育服务的工作中。高校的传统教育工作,是实行导师对学生负责的制度,即学生原则上是根据自己教师的研究方向开展科研和实践工作,这也在某种意义上规定了学生的研究方向和内容。然而,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这样的教育培养方式已经无法与新局面、新形势相一致,从而致使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不高,这也是研究生就业困难的关键内部因素之一。

1.2.3 就业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我国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不能满足现实的就业教育需求。新的形势和新的需求就要求高校的就业教育培训队伍要更专业,积极主动进行研究生的就业培训指导工作,同时就业教育培训队伍还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公共关系学等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充分掌握国家有关的就业政策、精神和要求,引硕士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科学规划个人职业生涯目标,全面指导其学习就业技巧,从而使硕士研究生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更好地进行就业,以适应社会走向成功。

2 影响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教育的因素

2.1 硕士研究生的个人因素

部分硕士研究生自身没有丰富的专业理论和技能知识,其综合素质也不高,甚至不能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缺乏真才实学,又急功近利,不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思想上不端正择业期望值,社会实践的深度不够,缺乏科研创新能力。除此之外,部分硕士研究生没有明确的就业目标,对于未来的职业发展道路更是渺茫,以致于学习呈现一种松散的状态,这类毕业生在就业教育指导过程中,不能充分理解培训人员传授的就业知识和技巧,在毕业求职时毫无目的的向各种单位投递简历,更不能说清自己的长处和与较为优秀的技能,不仅影响了自身的择业和就业,也严重阻碍了硕士研究生就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2.2 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因素

目前,地方高校的研究生教育注重对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的培养,在这个过程并没有相应的针对性,致使学生不能将所学的知识充分运用到实践活动中,这也就不利于毕业生顺利就业。同时,硕士研究生就业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不能满足现实的就业教育需求,这方面有待提高。

2.3 国家和社会的因素

我国正经历着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的新时期,所以为了适应社会实际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各种国家政策也在随之不断调整变化,这其中就包括影响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招聘计划的具体政策要求。例如: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的机关改革、压缩编制、精简人员等政策要求,就会使这些原本是毕业生吸纳“大户”的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量减少,从而不利于高校硕士毕业生进行就业。

3 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教育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结合文中针对硕士研究生就业及就业教育现状、存在的问题,本文将从硕士研究生自身、培养单位和社会就业环境的角度出发,分析、探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以解决硕士研究生就业问题以及为做好就业教育工作提供借鉴。

3.1 提高硕士研究生自身的就业竞争实力

毕业生拥有较强的就业综合实力是高校就业教育顺利进行的有效保障。近年来,由于社会快速发展,高层次、高学历的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硕士研究生自身综合竞争实力的高低是其顺利就业的关键。由此可见,硕士研究生一定要理性认清自身的情况,结合社会实际需求来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储备,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不断充实就业储备,不断提升自己的就业综合能力,确保自己能够顺利完成就业工作。

3.2 推进就业教育培养机制的改革

首先,创新研究生就业教育培养工作制度,采用导师教育、引导小组培训的机制,充分调动导师在研究生就业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全面提升就业指导质量,使毕业生就业机会得以不断增加;其次,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就业培养过程,保证硕士研究生的教育质量。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是规范培养过程,这就要求教育单位要优化培养方案,根据社会实际情况调整、更新课程及课程内容,改进就业教育的考核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严格把关硕士研究生毕业设计和论文的研究撰写,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最后,高校就业教育单位要转变思想观念,以市场为导向,加强高校与企业的联合,确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3.3 优化社会就业环境

良好的就业教育环境是高校进行就业教育的重要保障。所以,全社会各个因素都应通力协作,为广大硕士研究生建立一个全方位职业发展的交流空间和支持平台,例如成立类似“职业生涯论坛”“职业生涯指导协会”“创业者联盟”等社团来辅佐就业教育培养单位的具体工作。

硕士研究生是国家培养的高级专门性人才,是国家设立创新教育体系和未来夺取世界知识经济制高点的重要人才资源,他们能否顺利就业,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未来发展,更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一定意义上说,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和整个社会的利益。

主要参考文献

硕士研究生毕业自我鉴定 篇五

传统上日本博士课程是研究生教育的主体,研究生教育由博士前期、后期两个阶段组成,将硕士课程称为“博士前期”,把博士课程称为“博士后期”(经常被误译为欧美的“博士后”)。硕士课程一般为2年(最短1年,最长4年),博士课程为3年(最短2年,最长6年)。日本对取得硕士学位有严格的规定,必须修满硕士学分,并接受论文指导及通过论文审查后,可授予硕士学位。会计学一般要修满40个学分,但要求其中8学分为自身导师的课程,包括4学分的“研究班”导师课,4学分为论文指导。一门课程每周2课时,一学期16周,32课时为2学分(日本大学课程大都是1课时90分钟连续上,1课时大体相当于我们2学时)。专题讲座2学分(泛用课程),如:信息披露、物价变动会计、合并报表、金融工具会计等。

日本文部科学省(日本主管教育的政府机构为文部省相当于我国的教育部,2001年文部省改名为文部科学省)《专业学位研究生院设置基准》中规定,从2003年起在现行研究生教育体制外可创设“专业学位研究生院”,与现行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平行。由此,2006年后日本研究生学位体系由单一的“硕士——博士”模式转为在硕士层面分为学术型的普通硕士(以下简称为“学硕”)与应用型的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为“专硕”),整个研究生学位体系由“学硕”、“专硕”及博士构成。至2010年,日本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院有17所。日本的研究生院称为大学院,一般不是一个大学只设立一个研究生院(部),而是大学的各院系分别设置各自的研究生院,如综合类大学有医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生院、工程学研究生院、信息学研究生院、经济学研究生院等。会计学硕士课程既有设在经济学研究生院的,也有设在管理学研究生院的。

二、日本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特色

培养目标明确具体。日本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无论是“学硕”还是“专硕”原本都是使学生毕业后能够在日本经济社会中担负重要的使命。其目标层次分明,硕士教育倾向于对学生的应用能力培养,强调专业性,不同于本科生的通识教育。生源既有应届本科生,也有社会从业人员,有很强的职业教育性。不同于博士教育(重点突出对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注重学术研究)。无论是“学硕”还是“专硕”,培养的不是只有会计专业技能的“熟练工”,而是培养“综合职”即管理人才。在明确的各层次培养目标体系下课程名称也有所体现。如本科为“XX学”,“XX论”,硕士多数课程都冠以“XXX研究”“XXX特论”,博士课程“XXX特殊研究”“XXX理论研究”。“学硕”以培养学术研究人才为主,具体实施以博士入学资格为目标,必须提交学位论文,强调文献资料价值,是博士前期的准备,如果不准备读博士,上学硕没有意义。“专硕”以特定行业的人才培养为导向,培养应用型专业人才为主,可不提交学位论文,而以解决实际问题的课题、工作报告、调研报告所替代。

与社会执业资格挂钩。我国高校一直存在是否支持财经类学生考CPA、CFA等执业资格证书的争议。如果支持,势必影响现行较完整的理论与实务的体系性教育,如果不支持,可能会影响学生就业竞争力。缓解此矛盾方面日本比较实际。很早以前,财务会计及管理类硕士研究生就可以获得执业资格的若干考试科目的减免,如注册会计师及税理事等,有些学生上几个专业的硕士课程,主要为了多减免一些考试科目。会计学领域“专硕”制度确立后在会计专业研究生院毕业的考生可以免注册会计师考试第一阶段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和商法四门考试的前三门。这样老师在上课时不论是否照顾学生考执业资格证,实际客观上也都对“取证”给予了支持。

负责任的硕士生导师“研究班”指导制度。为使研究生从入学到毕业全程得到导师的指导,日本研究生院给导师与研究生提供时间、场所固定的指导机会,把其时间纳入教学体系。一般每周一次研究班课(两学时),学生算学分,导师算工作量。其称呼与本科生一样称为Seminar,本来是德语“讨论会”或“研究班”的意思,研究生阶段翻译成“研究班”更恰当些。“研究班”名称不是以专业方向,而是以教授名称命名,如铃木研究班、长谷川研究班等。“研究班”课程主要有本导师师门的各年级学生,也可以有少量的其他师门学生参加,本师门学生除必须参加导师的“研究班”课程外,可以在导师的推荐下选择其他“研究班”课程。日本大学院的选修课程一般比较多,大都没有必选课,必选课就是自己导师的课。“研究班”上课内容首先就是导师指导学生选课,其次,带领或指导参与科研活动(老师授意下参加专业学术会议可以顶替上课),还有就是论文指导,指导时也让非该写论文年级的师门学生必须参加,以便提前进入学术研究境界(渠道)。硕士总学分中“研究班”学分以及导师主讲的课比重比较大,一般占到三分之一,这极大地保证了导师的必要指导时间、学校对学生的全程关怀,也让学生更深入的了解所选导师的研究领域、观点。相比之下,我们的学生往往回答不上来本身导师的研究领域、学术成果乃至学术观点,不能说与我们大多数院校没有固定的“研究班”制度无关。

启发自主学习的教学方法。研究生教育不同于本科教育,更应启发、鞭策学生自主学习、研究乃至思考。所以,研究生课程的教师一般不会像本科教学或我们传统的课堂“老师写、学生记”、“老师讲、学生背”、“老师问、学生答”的陈腐模式,而很明确教师在课堂上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教学”不是“讲课”。有不少老师都先分别布置同学预习不同章节内容,采取轮流发表式、讨论式。如每人分工预习一章节,然后自己讲述归纳过的内容梗概和自己的理解(前提是人数不能太多),学生讲述过程中,导师或其他同学在导师的安排下会提相关问题,这迫使每个学生都要看书,查文献,找参考资料(包括网上查询)。此过程促进学生扩展专业知识,迫使学生自主学习,也锻炼了学术研究能力。所以,以老师讲授为主的教课模式已不多见。

三、日本研究生培养特色中我国可借鉴之处

针对上述日本现行会计学研究生教育体系和特色,为总结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及类似院校可借鉴之处,笔者研究团队特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籍硕士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为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征求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看法及意见,总结出以下可以借鉴之处。

研究生培养体系上明确学硕与专硕分别培养。学硕为博士前期,培养目标为满足博士入学资格;专硕的目标直接服务于社会,并与执业资格结合,但不是培养“熟练工”,而是“管理职”,两条线清晰后减少重复与考证的争议。几乎所有教师(97%)都支持学生考取社会资格证书,虽然与学校系统学习有矛盾,但是迫于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为学生就职着想,还是支持的。同时,还有近半老师希望减免资格考试科目。53.77%的学生认为,应该考取一个证书,也有44.34%的学生认为应该考两个以上的证书,98.11%的同学是想拿证书;只有极个别(不足2%)的学生表示自己不准备考证。连带着研究生学习期间对时间的分配方面,我们的调查结果是近六成的受访同学认为自己大部分时间都在考证书。可见学生对社会资格证书的需求巨大,我们应该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不能无视”有证容易就业”的现实。目前鼓励增加专硕数量符合这一趋势,但终归还有少数同学不考证,准备读博或系统掌握理论知识。所以从我们大学的系统教授知识和仅就满足学生需求来说,并不能,也不应该“一刀切”取消学硕,只开办专硕。应更大胆走像日本那样的“学硕—考博”(或硕博连读)、“专硕—就业”分离的两套体系,这有利于教学要求与课程设置。

研究生指导体制上借鉴“研究班”制。上述时间、地点固定的,学生算学分,教师算工作量的“研究班”类似我国大学曾经实施过的导师方向课。目前我国大部分财经院校没有“专业方向课”。我们的调查结果是九成以上的研究生对导师的指导表示满意,但其实每年都指导学生选课的导师不多(27%),还有24%的导师从来没有指导过;大部分导师一、两个月(81%)与指导的学生见一次面,甚至有部分教师(9%)没有定期见面指导过学生。因而,半数以上(51%)导师不满意现在的指导方式,认为应该面向自己指导的研究生开设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的专业方向课。这方面应学习日本的大学院的培养“研究班”方式,学生算学分、导师纳入工作量,按正常安排课那样才能真正起到导师指导学生的作用,使学生接受从选课到毕业论文撰写及就业建议等全程指导。这种面授指导方式很符合我国实际,如受访的研究生中,有近一半的同学没有上过导师的课,不能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对论文选题和其他科研方向选择都十分不利。如果有固定时间的“研究班”课,即使没有其他的导师专业课程,指导课上就能解决上述问题。还有起初有人怀疑当面指导是否落后于时代,不符合学生的生活步伐,学生不愿接受面授指导,但通过调查,尽管社会上已很流行和普及的微博和微信却很少有人用在教学指导上,特别是教师应用的太少。问卷显示学生与自己导师沟通方式上,更多的导师与学生都选择当面沟通的方式,占到六成左右,邮件次之(35%),而选择微博和微信的学生只占少数。可见“研究班”课这种面授指导方式虽然传统,但未来一定时期还应是主要交流方式。

研究生课程教学借鉴自主学习方式。我们的调查问卷在授课方式上设计了四个层次,从低到高依次为“老师讲授”、“讲授+实业界专家讲座”、“讲授为主+少量学生讨论”、“学生个别发,小组研讨,老师辅助指导、点评”。明显,请实业界讲座高于单纯讲授方式,加上学生讨论也强于单纯讲授,其中最高层次相当于日本会计学硕士课程启发式、探讨式教授方式。遗憾的是我们的调查结论中无论教师还是学生很少选择最高层次的教学方式,说明我们还停留在较低层次的课堂教学方式阶段。调查问卷中从教师的角度看,目前大部分课程以“老师讲授”和“讲授为主+少量学生讨论”两类讲授方式占压倒优势(占74%),“讲授+实业界专家讲座”和“学生个别发言'/J、组研讨,老师辅助指导、点评”两种方式各占少量比重(13%)。从学生的角度看,“老师讲授”和“讲授为主+少量学生讨论”,“讲授+实业界专家讲座”超过85%最高方式的“学生个别发言,小组研讨,老师辅助指导、点评”也不足15%。这种授课状态的改变或者水平的提升也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采用理想的最高层次方式,要看我们教师的教学习惯、组织教学能力与水平素养,还要看课堂学生的规模,以及依教学监督、检查制度的匹配而循序渐进。如至少可以先要求课堂是教师不能只讲授,应增加外请实业界讲座及学生讨论的比重。

注:

本文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度教改立项“教育管理借鉴:日本财经专业研究生教育”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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