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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建议优秀5篇

2022-09-02 12: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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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节约用地 促进集约发展 篇一

坚持节约用地 促进集约发展—— 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系列评论之六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切实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节约用地,是秉承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需。通过实行最严格的制度厉行节约集约,是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投资拉动、资源投入、规模扩展”的传统发展模式导致土地过度消耗与闲置浪费并存,与此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还在进一步增大,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矛盾。破解保障发展的用地难题,要求我们走耗地少、结构优、效率高、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对于国土资源管理来说,关键是要加大改革力度,通过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倒逼经济结构调整,进而推进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

节约集约用地是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而在强化节地责任的同时,健全相应的考评奖惩机制则是促进节约集约的重要抓手。浙江等地将节地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体系的实践探索,显示了节约集约用地促使地方政府转变政绩观和发展观的巨大潜力。随着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初步形成,节约用地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各地在用地思路、技术和机制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层出不穷。但是,切实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还需健全考评指标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切实做到“评价科学、考核严格、奖惩分明、问责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用地企业和个人的激励机制,鼓励土地节约集约型工程技术措施的研究、推广和应用,构建以节约集约用地引导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切实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需要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土资源部门到其他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构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体系。其中,规划引领和标准控制是最基础的调控手段。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健全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核心的空间规划体系,尽快建立能够覆盖国民经济全行业的用地节地标准体系,通过“供需双向调节”的机制引导城乡建设走集约式发展道路,着力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需求要合理确定规模,统筹安排供地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坚持有保有压、差别对待,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此外,在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的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向地上、地下拓展发展空间,科学开发并节约集约利用荒山、荒滩、荒坡等未利用地。

节约集约离不开市场手段,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市场化改革是有效的利益引导。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积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探索招拍挂等竞争性出让方式,市场化配置在提升用地效率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1997年~2010年,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的新增建设用地从每亿元188亩下降到每亿元38亩。如今,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日益强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对节约集约用地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不断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通过价格、税费、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健全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利益导向机制。

今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降低30%”首次写入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使节约集约用地有了量化约束。中央领导同志将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一个全新的工作格局下进行部署,国土资源系统应以此为契机,主动作为,积极服务,通过机制创新、体制改革,切实推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充分调动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节约集约用地 篇二

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坚持科学发展观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篇三

坚持科学发展观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又是一项艰巨的实践任务。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载体,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要素,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我们国家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严重不足,尤其在我国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的今天,如何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如何兼顾好“吃饭”与“建设”的双重问题?如何合理利用稀有的土地资源?„„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应对的严峻问题。因此,在土地管理领域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其意义更是十分重大。

发展观是从哲学的角度对发展的诠释,是人们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科学发展观,是可持续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科学的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强调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就要牢固树立珍惜和节约资源的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国民经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说,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充分认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一方面认真落实最严格的土地制度,坚决杜绝土地违法行为和破坏土地资源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千方百计解决用地指标紧缺这一难题,确保重点项目和社会发展用地的需求。因此,科学的土地资源观就是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土地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为重点,加快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逐步形成节地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的土地利用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粗放,另一个是浪费。一些地方搞GDP至上,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拼资源、高浪费、低产出;一些地方建设盲目铺摊子.建宽马路、大广场,大量占用城效良田。有的地方近几年来建设用地成倍增长,占地增长速度大大高于经济增长速度;有的地方在今后几年之内,就将用完除基本农田以外的全部耕地,面临无地可用的局面。来自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数字表明,1990年到2004年,全国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由近1.3万平方公里扩大到近3.4万平方公里;同期,41个特大城市主城区用地规模平均增长超过50%;城市用地规模增长弹性系数2.28,大大高于1.12的合理水平。除了土地利用平面上的粗放之外,土地空间利用也存在低效利用情况。城市规划方面的专家宋启林1996年计算显示,1994年我国的612个城市总平均容积率为0.246,他认为我国城市平均容积率偏低,土地潜力挖掘不够,当时,他提出将我国城市平均容积率提高到0.5左右是可行的。但是有数据显示,截至到2003年我国仍有很多省市城市平均容积率为达到0.5——这个1996年理应达到的标准。对比城市用地,农村建设用地的粗放利用情况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2004年全国村庄用地2.48亿亩,按当年农业人口计算,人均村庄用地高达218平方米,约是特大城市人均用地面积的2到3倍,比我国城市人均用地面积最高限额还多98平方米。我国以不到世界10%的耕地,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原本就比较突出的人地矛盾,在土地粗放利用普遍存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的情况下,又进一步加剧恶化,因此,要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在有限的土地上实现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近年来,党中心、国务院对土地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要严把土地闸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温家宝总理也指出,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在土地问题上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在第十七个全国土地日之时,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同志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国人口还将继续增加,经济建设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不可避免,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尖锐。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必须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四章第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实行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重点在盘活存量上下工夫。”因此,如何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机制,成为当前土地管理领域一项重要的任务。

要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

第一,必须树立全新的节约集约用地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纲领,土地利用观念的转变是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前提。首先要破除节约集约用地无关紧要的思想,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要深刻认识国情,要从“地大物博”的误区中走出来。就我们国家而言,用占世界不到10%的耕地养育着占世界22%的人口,人均拥有土地只有11.6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拥有耕地1.4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可以说这种人地矛盾十分突出,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这种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其次要破除节约集约用地与己无关的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节约集约用地是带有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需要从每一级政府、各个单位和每个人做起,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真正把熟悉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心和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官员必须树立这种全局思想,假如缺乏大局意识,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那全国18亿亩的红线将无法守住。三是要破除节约集约用地与现实关系不大的思想,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人类社会要世世代代地繁衍生息下去,对土地的依靠和使用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而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假如毫无节制地使用,我们的后代终有一天将面临着无地可用的局面。“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因此,每一个有理智、负责任的人,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土地问题上必须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思想,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

第二,正确处理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经济发展的关系。

发展是硬道理。在土地管理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如何把握好突破指标限制、布局限制和调整限制,使建设用地保障能够在经济建设方面发挥“龙头”作用,关键在于把握好经济建设与土地功能的有机组合。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科学合理地调整土地利用的时间和空间、布局和结构,走集约化、节约型的经济建设之路,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对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关系发展全局的大项目好项目,要竭尽全力提供供地保障;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要果断不予审批、不予供地。各级政府、各级国土部门在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同时,要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的原则,大力开展节地挖潜工作,千方百计盘活城乡闲置的建设用地。拓展用地空间。只有正确处理好节约集约用地与促进发展的关系,才能使土地成为加快发展的保障而不是羁绊,才能真正做到集约节约用地。

第三,必须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国家调控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具有很强的法律性和权威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将在一定时期内决定地方经济能否健康、持续发展。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这也为进一步推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应该本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点控制建设用地,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充分挖掘用地潜力,统筹规划各类用地”的指导思想稳步开展。此外,还要注意与其它规划的协调,尤其是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合理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即能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又避免用地超标。

此外,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计划。规划一经确定,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利用方向、方式供地和用地,严禁任意突破或改变规划,从严控制建设占用土地。对于擅自修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的个人或者单位,严加查办,追求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用地考核标准。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最重要的方面就是深度挖潜和盘活存量用地。进行深度挖潜,就是要改变现有的“摊大饼”方式,尤其是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方面,土地的利用不能只局限于平面,要扩展至空间,在不影响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建筑高度,提高建筑密度,提高建筑容积率,从而增加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出效益。加快消化闲置土地,盘活存量用地,就是要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对闲置1年的土地,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2年以上的,坚决予以收回,重新调整安排。另外,还要对城中村、空心村进行改造,整合破产企业、“退二进三”企业、乡村集体企业的闲置地。充分利用已开发的土地资源,使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除了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之外,还需要建立用地考核标准,监督和推动用地单位高效合理用地。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针对工业项目用地的审批制定了控制标准,地方政府还应当结合当地自身发展水平,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详细制定各项建设用地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可以从土地投资强度、土地利用程度以及土地产出效益三个方面制定。并以此作为建设用地项目审批的依据,对于没有达到标准的项目不予审批或者核减用地规模。

第五,建立统

一、公开、透明、公正的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

大力建立成熟发育的土地市场,促使其公开、公正、透明,让市场彰显土地价值。通过价格杠杆,促使节约集约用地利益约束机制的形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市场运行制度,国土资源的需求信息、审批结果、价格水平、登记资料等要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公开查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划拨用地的之外,国有土地必须有偿使用。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对工业用地全部招标、拍卖、挂牌供应,建立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加强对土地协议出让行为的监管,制定出协议出让最低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只有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土地价值才能在市场中得以充分显示,土地取得成本就会明显提高。在利益与成本的博弈之下,用地者自然会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摒弃粗放甚至闲置的土地利用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国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立法建设以及相应的法律监督和惩戒。

加强土地立法和执法,以法律手段推进土地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改变,规范和约束土地利用行为是搞好土地资源管理,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关键。当前我国有关土地利用管理法律体系中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等规定较多,虽然,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也或多或少有所提及,但土地法制建设相对于节约集约利用要求仍比较滞后,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缺乏如何从法律上确保节约集约利用的系统规定。鉴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法律缺位,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因地因时制定保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土地法制建设,完善土地利用法律体系,这既是对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的有益补偿,也为行政、经济以及其它手段的正确行使提供了法律保证。

在加强和完善立法之外,还应在既有法律框架内通过严格执法和违法追究等法律手段,逐步推进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规范和约束土地利用行为,这是搞好土地管理的关键,也是实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现有土地资源的根本保障。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法律监督首先要健全土地执法体系,当前应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简洁实效的原则,积极推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土地督察体制建设,建立集中统

一、相对独立的执法监察体系,并且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从根本上遏制执法违法现象,另外,还应逐步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以增加执法透明度。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有效途径,我们要深刻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之路上,不断开拓新思路、建立新机制,以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研究新情况、寻求新对策,加快实现土地资源从粗放利用向节约集约利用的根本性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突破土地资源瓶颈,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谐的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关于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建议 篇四

关于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建议

近些年来,我市各地积极兴办工业园,大力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呈现出加快崛起的势头,成效十分显著。但在工业园和城镇建设中,土地利用率不高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一是低效用地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项目规划审批时,投资额报得很高,动辄几千万甚至几个亿,项目实施后投资额大为缩水;有的进来时说是工业高科技项目,结果是简陋作坊低层次加工,甚至在那里养鸭养猪;有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想方设法变更规划,将工业用地转为经营性用地,待价而沽;有的将廉价拿到的土地,少部分用于生产,大部分则“退二进三”。目前工业园区较为普遍的情况是,宽打宽用,一层厂房居多,项目配套面积较大,建筑容积率和投资强度都比较低。

二是闲置土地比较多。征而不用,开而不发,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少数投资商原本手里没有实实在在的项目,通过虚报和包装项目进行囤积土地,谋取暴利。国内有关专家分析指出,目前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是,一些投资商巧借各种名目,打入二三线城市展开新一轮“圈地运动”。

三是违法用地有禁难止。尽管相关法规对土地违法行为 明确了处置办法,但由于可操作性不强,往往是“发现容易制止难,清理容易处置难”。在供地环节,虽然要审查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但企业取得土地后,达不到报批时的标准,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也无有效的制约措施,监管难以到位;在建设过程中,职能部门只能发《停工通知书》,常常有禁难止,甚至出现“停工通知书”下达后变成“催工通知书”,违法建筑一夜之间成为既成事实。

土地利用效率低下,闲置和浪费现象严重,不仅人为加剧了供地紧张的矛盾,更为甚者,政府花血本建起的园区投资大、回报少,没有发挥其应有效益,长此以往,地方财力不堪重负。

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节约用地就是节约开发成本,节约用地就是节约地方财力,节约用地就是节约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切实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土地是财富之母,发展之基,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解决土地闲置浪费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家对土地的调控越来越严,XX年初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用地的通知》。要通过不断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国土资源管理的国策意识,“珍惜方寸地,留与子孙耕”,形成珍惜 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教育各级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土地法制意识,从思想XX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探索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经济发展新路子。

第二,严把立项规划管控关。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调控功能,主要用地指标及用地布局的安排,必须服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专项规划,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抵触的,都必须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和修订,防止各行其是、随意扩大用地规模的情况发生,确保用地合规、合法、合理。要着眼长远,从招商源头入手,变饥不择食的招商引资为资源节约型的招商选资,更多地引进占地少、污染小、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和项目,以提高土地投入产出率。

第三,严把投资强度关。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依据规定的行业、产业用地控制标准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项目供地数量。按我市目前规定,工业项目用地每亩投资强度不低于60万元,凡是没有达到投资强度的项目,不得超标准审批供地;项目实施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标准和容积率的,应追究相关违约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应探索建立批前审查、批中会审、 批后跟踪、建后验收的土地使用全程监管机制及批后土地使用评价机制。同时,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对列入供地的建设项目,通过逐步提高土地价款、增加投资强度,以及完善税收征管等措施,促进土地利用效益的提升。

第四,严把用地性质变更关。必须严格项目用地性质变更的程序,工业项目用地原则上不得变更为经营性用地,更不得用作房地产开发,确需调整变更的,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召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人士参加的听证会,凡没有经过可行性论证或听证会多数人有不同意见的,不得提交规委会讨论审批。经过严格程序批准变更的项目用地,必须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补交土地差价款。对擅自改变项目用地性质的,一经发现,应按合同规定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第五,严把闲置土地处置关。建议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供而未用、用而不足、违法乱用的土地,视其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收取闲置费、等价置换、协议收回等办法予以处置。对明显属违法用地的,坚决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总之,用土地供应的硬约束来推进土地利用的集约化。

节约集约用地 篇五

江阴市节约集约用地十八法

发布日期:2011-10-25 17:19:34 浏览数: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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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钟灵毓秀的江南小城,书写着波澜壮阔的宏伟长卷。

江苏江阴,一个面积仅有988平方公里县级市,2009年却完成171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平均每平方公里的产出超过1.7亿元,连续八年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比中名列榜首。

近十年来,全市生产总值增长5倍,9家企业销售超百亿,11家企业挤身“中国企业500强”,14家企业挤身“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8家企业在国内外上市„„

江阴人以超乎寻常的创意之举,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隔江借地:跨区域联办经济园区

进入21世纪,江阴市的35公里长江岸线开发接近饱和,而一江之隔的靖江,尚有39公里的长江岸线有待开发。敢为人先的江阴人,把拓展用地空间的眼光投向了长江对岸。

2003年2月,在省、市领导的支持下,分属无锡和泰州的江阴市和靖江市签署协议,由江阴出资90%,靖江出资10%,在靖江建立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2003年8月,总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首期面积8.6平方公里的靖江园区正式破土动工。

江阴找到了新的发展空间,20多家重点企业当年落户靖江。2004年,阳光、双良、申达等14家江阴上市公司在靖江的投资总额超过了2亿美元;2005年,靖江园区新批投资超千万美元项目23个,其中超亿美元项目4个,完成总投资10.5亿美元,协议注册外资3.62亿美元,基本形成了以工业气体、焦化、特种冶金、机械零部件、整车装备和造船为主体的产业链。2010年,园区可实现工商销售收入500亿元,财政收入12亿元。

时任江苏省委书记的李源潮在视察靖江园区后作出批示:靖江园区给予江阴新的发展空间,新的创新平台,江阴要充分利用好这个空间和平台。

江阴的创新之举在全省引起较大反响,各地纷纷学习效仿。目前,江苏省已有20多个跨区域联办的经济园区。

点评:当资源在更大范围组合的时候,必须突破旧体制的束缚。经济发达地区如何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发展难题?如何寻找新的发展空间?可以说,江阴提供了一个好的思路:到政区外去寻找投资空间。

集中生地:推进土地利用“三集中”

从2001年开始,江阴市开始推行“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农业向生态园区集中”的“三集中”发展思路,努力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营造经济发展新高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江阴乡镇企业遍地开花,一度形成“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工业布局,造成土地资源浪费。2001年,江阴以沿江开发为契机,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集中,全面提升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沿江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重化工产业为主体的新型国际制造业基地。在进区项目用地审批中,开发区坚持规划龙头,突出产业特色,大力发展IT、能源、钢铁、化工、新材料等临江优势产业,目前沿江地区已初步形成5个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与沿江开发相呼应,全市各乡镇工业园区在建设中不是盲目求大,而是求专求精,建设一业为主的特色工业园区,形成明显的产业集群效应。 二是引导农民向城镇小区集中,营造现代人居新环境。江阴先后出台了《江阴市城市规划区农民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对农民拆迁安置公寓房统一规划,集中居住,彻底改变农村“独门独院”的传统居住方式,节省出了大量居住用地。同时,把全市28个镇撤并为17个镇和街道,524个行政村撤并为253个村和社区,为镇向城集聚、村向镇集聚、居民向城镇集聚创造了条件。新桥镇通过规划,将全镇19.3平方公里建成工业、生态农业和商贸居住三大功能区。目前,全镇建成了10个总面积超100万平方米的农民住宅小区,农民集中居住率达80%。农民集中居住区后,全镇农民住宅面积由0.72亩下降到0.25亩,平均每户节约土地0.47亩。

三是实施农业向生态园区集中,营造现代农业新优势。在推进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过程中,江阴把加快建设各类农业园区、生态园区、休闲观光园区作为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规划,逐步推进。以农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带动一镇一特、一村一品的规模化基地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璜土果蔬、青阳家禽、祝塘奶牛、新桥苗木4个特色专业镇,13个特色专业村,3个出口创汇基地,4个农业示范园区以及十大集约化产业基地。形成了优质稻米、优质瘦肉型猪、奶业、优质家禽、花卉苗木、无公害蔬菜、特种水产、优质水果等八大主导产业。

点评:集中是把金钥匙。当新的发展任务提出用地要求时,江阴的选择是着力调整已利用土地的格局,积极引导“三集中”,不仅有效缓解了发展与用地的矛盾,而且使发展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工业发挥出更强的集聚效应,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大大加快,有限的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恒久的保障能力。

“三强”盘地: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力度

2006年以来,江阴以“三强”举措,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取得了调整使用一批土地、依法收回一批土地、推动新上一批项目的良好效果。

一是强势分割。江阴在政府与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中明确载明投资强度、产出标准、开竣工时间等要求;在出让合同和划拨土地决定书中也明确了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并明确了相关违约责任,保留了政府对批而未用的土地进行分割的权力。2007年,江阴市临港新城的江苏准提机械有限公司,因资金和经济诉讼问题,导致300亩土地闲置未用,临港新城管委会将该宗土地强势分割给了11个急需用地项目。

二是强力征收。对被认定的闲置土地,如该宗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则按每年每亩5000元征收土地闲置费;如该宗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则工业用地每年按土地出让金的15%计征土地闲置费,经营性用地和其他用地每年按土地出让金的10%计征土地闲置费。将已动工开发建设面积虽然超过应开发建设面积1/3,但未达到4/5的,或者已动工开发建设面积虽然超过应开发建设面积4/5,但绝对空闲面积超过15亩以上的土地界定为未充分利用土地。对未充分利用土地,参照法定闲置土地的要求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从而突破了大量的未充分利用土地难以收取闲置费的障碍。

三是强制收回。对闲置二年或二年以上的土地,江阴市委、市政府坚持原则,排除干扰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进行配置使用。如:石庄办事处辖区内的外资企业亿诺生化有限公司,由于资金不到位、项目不落实,在责成限期开发无效的情况下,江阴于2007年6月依法收回了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用地面积达500亩。

“三强”举措的实施,既严肃了土地管理法规,又缓解了用地压力,成为江阴破难题、保发展、促节约的一大亮点,被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评为管理创新奖。

点评:“三强”盘地,其实就是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置,方法并不新鲜,只是江阴的力度更大、效果更好。土地闲置并不可怕,因为市场经济就是生生灭灭,闲了再用起来就是了。怕的是一边闲置不用,一边又去占用新地,里里外外都是浪费。

门槛限地:政策引导节约集约用地

自2004年以来,江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文件,以政策为引导,提高用地门槛,保障江阴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4年,江阴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规定企业内部的行政办公等辅助设施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对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的的工业项目,原则上要求进标准厂房;市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一般不低于250万元,镇工业集中区工业项目用地,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一般不得低于200万元。

2006年,江阴出台《关于严格土地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了用地门槛,规定对达不到江阴市集约利用土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企业内部的行政办公等辅助设施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2007年,江阴出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规定生产性工业用地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亩均投资强度应达到300万元以上,工业集中区亩均投资强度应达到200万元以上,用地规模在10亩以下或总投资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一般不单独供地,一律入驻多层标准厂房。工业用地绿化率不得超过15%,新建厂区的容积率一般应大于0.8,建筑密度一般应大于50%。

2010年,江阴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规定省级开发区与镇(街道)工业集中区亩均投资强度和亩均产出必须分别达到390万元、260万元以上和500万元、400万元以上;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工地规模15亩以下的新增工业项目不单独供地。

点评:门槛限地,就是用政策来抬高用地门槛。江阴几次抬高用地门槛,是因为江阴的土地实在太珍贵了,只能让那些少占地、多投入、高产出的项目进来,而不能来者不拒。

论证核地:超百亩用地专家质询论证

2010年,江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用地面积超过100亩的工业建设项目,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会同市发改、经信、商务、环保、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论证后确定供地计划。

在项目用地论证中,各职能部门和各位专家在对企业投资强度、生产规模等进行详细分析和精确计算,帮助投资方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核减用地。文件出台后,已先后对30多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专家咨询论证,共核减项目用地510亩。

通过实行项目用地专家咨询论证,一是大大提高了建设用地审批效率;二是节省了用地指标,为安排更多项目腾出了空间;三是不仅满足了投资方的用地需求,还给他们提出了合理化建议,避免了不必要的成本支出。用地单位都很满意,没有一家企业因专家论证而撤销投资。

点评:其实,衡量一个企业的大和小、强和弱,不是看铺的摊子大小,而是要看产出。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产出越大、效益越好,就越能说明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

差别定地:按产业定价、按园区定价

在土地产权明晰的条件下,地租和土地价格是调节土地在各个行业和用途之间资源配置的最基本、最有效的工具,也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有力杠杆。按照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精神,结合江阴实际市情,2010年,江阴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了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差别定价机制。

一是实行按产业定价。对列入现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江阴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公开出让底价可以在市场评估的前提下适当下浮,其中对项目投资大、产业层次高、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影响小的工业项目,公开出让底价可以按国家发布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其他工业项目一律以市场评估价为底价进行公开出让。

二是探索按园区定价。以省级经济开发区为主体,按照园区特色和区位,确定各类园区相对统一的用地基准价格,用价格杠杆显化区位地价,促进工业行业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提升产业集聚程度。

点评:这项政策刚刚实行,作用还不太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项创新之举必将对江阴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次用地:鼓励企业提高用地效率

在江阴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文件中,都明确了对存量工业用地使用的优惠政策。比如:对于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二次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位于夏港街道的江阴市精成数控有限公司,受这一政策的启发,于2009年通过科学论证、技术创新、合理布局,拆除原有的一层旧厂房,建起了五层标准厂房。在未增加用地面积的情况下,该公司建筑面积从原来的1万平方米,增加至目前的2.2万平方米,从而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该企业还计划于2011年将厂区内近3亩地的绿化用地拆除,再次建造3至5层生产用房,并将绿化搬至房顶,在不新增用地面积的前提下,生产厂房增加至3万平方米。

点评:鼓励企业在科学论证、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对原有土地进行二次利用,企业在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既解决了生产用地,又节约了用地成本。想方设法让企业立足现有土地谋发展,可以说是节约集约用地的一个方向。江阴乡镇企业发达,许多在上世纪80年代拿到土地的企业,手里都或多或少有着存量土地,或利用不太充分。把这些土地盘活了,就是下好了保障发展的一步绝妙好棋。

分期供地:杜绝假借项目圈占土地

江阴强化对建设项目的审查,坚决杜绝假借项目圈占土地的现象,对企业的新增用地需求,层层把关,严格控制。对一些分期实施的大型项目,江阴按照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按照其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

江阴市吉鑫风能科技股份公司于2009年年初提出了265.16亩的用地需求,江阴国土部门通过详细地考察和周密的论证,最终在2009年4月、9月和2010年2月和6月分四期对企业进行了供地。江阴贝卡尔特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于2008年提出了349.97亩的用地需求,江阴国土部门根据其资金到账情况,分别在2008年8月和2010年的6月及8月分三期对其进行了供地。

同时,对企业申请增资扩建用地的,江阴国土部门要求必须优先使用已有建设用地,并将已有的土地与新申请用地数量一并核算用地指标。对同一企业有多处土地,部分土地尚未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的,或已批土地尚未建设的,不再安排新的用地。

点评:项目到底需要多少地、每一阶段土地建设利用得怎样、如何防止假借项目圈占土地,江阴分期供地是一个应对的好办法。按照企业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大手大脚用地、违法违规用地就没了市场。

合并省地:拆迁企业集中安置

南闸街道是江阴的南大门,为打造江阴城市“南花园”,江阴启动了老镇区改造工程。街道镇区北部,北新街两侧,是原南闸镇办企业的密集区域,农机站、供销社、食品站等30多家老企业都集中在这里。低矮陈旧的厂房占居着南闸的北大门,且土地利用效率普遍不高。借着镇区改造这一契机,按照新的规划,南闸把北大门的老企业进行拆迁,集中安置到街道工业集中区内。

搬迁过程中,南闸街道对涉及的国有土地全部进行回购,对涉及的企业则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安置。除少数企业选择货币补偿和货币安置外,大部分企业都接受了集中安置。目前,已有20多家企业被安置到街道工业集中区,建起了标准厂房,有的还共用了办公大楼、职工宿舍和食堂,与原来相比,节省了近一半的土地。

点评:老镇区改造,是许多城市都会碰到的问题。江阴南闸街道在老镇区改造工程中,特别注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压缩工业用地数量,提高用地效率,整个镇区改造涉及30多家企业搬迁,没有新增一分建设用地,而且工业集中区内有些土地和厂房原来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现在因搬迁企业的进驻也得到了有效改善。

“回头”找地:低效用地退出,闲置土地处置

每年年初,江阴都要组织“回头看”活动,由市长率领监察、财政、发改、招商、规划、国土等部门领导,深入各镇、街道和开发区,检查企业投入产出情况和用地情况,督促企业及时开工建设和缩短投入产出的周期,缓解用地紧张的矛盾。

对查出的部分投入产出达不到要求或存在闲置、浪费土地的企业,由原招商部门与企业签订补充投资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要达到的最低投入产出标准和开竣工日期。对不积极主动配合、无正当理由的,收回其土地使用权或转让调剂给其他急需用地的单位使用。

同时,对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处置闲置、未充分利用土地工作和投入产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处罚。

通过开展“回头看”,督促部分企业盘活利用了闲置土地,促使部分低效用地企业增产增效。

2008年,江阴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在“回头看”检查后,将大部分厂房由原来的一层改建成以二至四层为主,容积率达到1.96,并将闲置的空地充分利用起来,还根据企业自身特色,建造了一些存储池,对地下空间进行了充分利用。现公司年生产能力达到6200吨,2010年7月底已完成销售额近7.5亿元,亩产出超过600万元,成为江阴高效利用土地、高投入、高产出的典范。

点评:低效用地要退出,闲置土地要处置。道理大家都明白,关键是怎么落实。“回头”找地,其实是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联合查地,督促企业及时开工建设和缩短投入产出的周期,从而缓解用地紧张的矛盾。说到底,土地就应该是这样“多家用、多家管”。

规划控地:划定“不开发区域”

科学规划是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江阴市一直以来都将用地规划作为各项规划的龙头,建立了以规划为中心的宏观调控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工业聚集区规划,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目前,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钢铁产业基地、电力能源产业基地、石化产业基地、包装新材料产业基地、物流(仓储)产业基地等8个主题园区,基本形成了工业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发展模式。2010年实施新兴产业“445计划”,用4年时间打造低碳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石化)产业、现代物流业等4个“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和生物医药、服务外包、新传感器、文化创意、地区总部经济等5个“百亿级新兴战略性产业园区”,进一步发挥了土地资源集聚利用效益。

不开发区域规划,提升节约用地水平。江阴市按照全面建设绿色城市、生态城市,实现生产发展和生态环境协调统一的要求,以农业园区建设为重点,逐步形成一镇一特、一村一品的规模化模式。2010年,江阴编制完成了《南部地区不开发区域产业发展暨结构调整规划》,扩大了集约用地的内涵,在顾山、长泾、祝塘、徐霞客、青阳、月城等6个镇专辟200平方公里列为禁止建设区域,按各自特点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适度发展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等生态农业经济,不适合的工业项目一律撤出,以保护促节约,进一步提升集约用地的水平。

点评:划定“不开发区”,是件新鲜事。按照各自特点划定禁止建设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适度发展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等生态农业经济,提高土地产出率,本身就是集约用地,也拓展了集约用地的内涵。

履约取地:用地先交履约保证金

从2010年起,江阴对企业拿地实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 对办理出让的工业用地,要求企业必须签订收取履约保证金协议,按照实际成交价款的20%向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其中:10%考核按时开工,10%考核集约用地)。依据出让合同约定按时开工和在规定时间内经项目用地竣工验收,达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与相关集约用地要求的,履约保证金本息分别全额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结付);未按时开工或集约用地指标不符合出让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市财政,并须按出让合同的约定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对办理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必须签订收取履约保证金协议,按照实际成交价款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其中:5%考核按时开工,5%考核按时竣工),按时开工和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综合验收的,履约保证金本息分别全额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结付);未按时开工和竣工验收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市财政,并须按出让合同的约定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点评:对土地加强批后监管,用好经济手段非常有必要。江阴通过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强化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督促了企业按时开竣工和严格履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促进了土地高效利用。

宕口垦地:挖掘新的发展空间

采矿业和砖瓦窑业曾经为江阴工业经济发展的原始积累作出了很大贡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两个行业成为了两只吞噬土地的“老虎”,引发了土地资源浪费一系列问题。2004年,江阴市政府作出了全面禁止开山采石的决定,将全市91家矿山企业全部关闭。2005年,又对砖瓦窑厂进行专项整治,先后关闭砖瓦窑厂71家。

关停矿山宕口后,对部分在建设用地规划区内的废弃地,国土资源局积极引导进行盘活,先后建成火车站、垃圾发电厂、殡仪馆等一大批建项目,盘活存量土地3800余亩,保障了发展用地。

同时投入环境整治资金1.875亿元,先后完成矿山整治,复垦土地13251.32亩,完成窑业整治,复垦土地6929.79亩。

经过整治,原来犬牙交错、怪石林立,浅坑深潭、砂土遍地的矿山宕口废弃地,变成了一望无际的农用地;通过环境整治,先后建成了周庄生态园、南闸狮子山生态园等一大批规模宏大、环境优美、深受入民群众赞偿的集休闲、娱乐、健身、观光为一体的自然景观,实现了废弃地整治、土地盘活、环境保护多赢。

点评:关停矿山、窑业,整治废弃地,既有效增加了土地,又改善了生态环境,这是真正的民心工程。“虎口”夺地,方法并不稀奇,关键是有没有去做、有没有真正去做。江阴做得早、做的实,所以收获大。

向天要地:建立高层农民公寓

享有“天下第一村”美誉的江阴华西村,曾被人们称为“别墅村”。如今,别墅村不再盖别墅,一幢幢高层农民公寓让华西村“长”高了。

上世纪80年代末,华西人提出了“多借天,少占地”的发展理念。2001年,华西把周边16个村并入,组成了一个拥有3万人口、30平方公里面积的大华西村。合并前,16个村共有113个自然村8417户村民,农民居住分散,住宅占地面积达6210亩。合并后,华西统一规划,建设了两个集中居住区、近百幢6层以上的农民公寓,节约土地4800多亩。

2006年,华西建成了9座“塔楼”式农民公寓,每座15层、占地面积仅2.4亩,可住48户村民。2007年,华西村节约用地又添大手笔,一幢74层、高328米、名为“增地空中新农村”的农民公寓破土动工。大楼占地面积23.89亩,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筑容积率达到12.4。大楼将于2011年投入使用,届时将有200多户村民搬出别墅,搬进高楼,此举可为华西村节省近400亩土地。

华西村走过的节约集约用地之路,是江阴大多数富裕起来的农村用地的一个缩影。目前,全市每个乡镇都建设了颇具规模的高层农民公寓,新桥、申港、南闸等镇的大型农民公寓,将几千户农民集中居住,既节约了土地,又改善了农民居住环境。

点评:有钱了盖别墅,这是中国农民最大的住房消费逻辑。然而在江阴,这条逻辑行不通,因为江阴人多地少,盖不起那么多别墅。江阴停建别墅建高层农民公寓,是可贵的觉悟和理智的选择。

考核节地:以考核促节约集约

2004年起,江阴成立了由“一把手”市长任组长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领导、任务下达和监督管理。领导小将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按照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等相关指标,每年对镇(街道、开发区)实行分级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对考核不达标的地区,根据差距程度,市政府不予安排或减少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国土资源部门暂停受理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土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同时,每年对各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土地的集约利用状况,从土地利用强度、土地利用结构、土地投入产出、土地资源消耗四个方面进行调查、评价,并进行综合考核,将全市工业集中区土地的集约利用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对集约利用水平较高的进行奖励,对集约利用水平较差的责令整改。对市各有关部门执行不力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相关责任,有效促进和全面提升全市的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点评:不以GDP论英雄,以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等相关指标论英雄,是江阴的一大创举。难得的是,江阴出台了这项政策,并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

置换增地:向农村土地要潜力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江阴市打响了以土地整治为主线、统筹城乡发展为核心的综合战,率先开展了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农村住宅置换城镇住房、农民身份置换城镇居民身份的“三置换”改革试点和“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

按照“先试先行、积累经验、梯度推进”的原则,江阴选择了5个行政村和1个街道开展“三置换”改革试点,通过农村住宅置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根据规划,5个试点村共可节约土地2200多亩。其中周西村积极实施镇村规划对接,打破行政界限,向邻村调剂168亩土地集中建设小高层安置房,至2012年,可将全村958户、3525户村民全部安置进新型小区,预计可节约705亩土地。

2008年10月,江阴启动万顷良田一期工程,总面积18331亩,位于徐霞客、青阳、月城镇范围内,分别命名为高效设施农业区、优质粮油生产区、生态经济林果区。投资总额达5.6亿多元,目前已基本完成,可新增耕地1500多亩。

据统计,近年来,江阴市累计共完成复垦整理土地2.4万余亩,净增耕地有效面积1.15万亩。

点评:统筹城乡发展,开展“三置换”改革试点,既挖掘出了一些建设用地,增加了数量可观的优质耕地,还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是一项利在当前、公在千秋的民心工程。

科技管地:摸清全市土地家底

为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全市节约集约用地,2003年,江阴在全国县级市中率先投资350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大比例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程,建立了城镇1:500、农村1:1000的全数字化地形、地籍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并于2005年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验收。该项目无论是工程总量还是技术含量,都属全国领先,被广泛用于土地登记、土地利用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修编等国土资源各项业务工作领域,为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报批、违法用地查处等国土资源业务提供了高效的服务,使江阴国土资源管理实现了质的飞跃,也对提高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该成果填补了国内大比例尺调查的空白,被国土资源部领导誉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获得了“2005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一等奖”、“江苏省测绘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荣誉。

点评:土地怎么用,家底须摸清。建立城镇1:500、农村1:1000全数字化地形、地籍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对依法管地、节约集约用地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点供奖地:力促产业转型升级

2005年以来,江阴对投资达到较高规模,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的高新技术类工业项目,采用向省国土资源厅争取点供用地计划指标的创新办法予以重点保障,提高了有限计划指标的使用效益。

自2005年省国土资源厅实行点供办法以来,江阴共争取点供项目25个,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8300亩,涉及总投资额34.8亿美元、243.9亿元人民币。

同时,江阴以点供政策为导向,建立了项目的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机制,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不仅要看项目的规模和科技创新含量,还要看项目的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环境影响和节约集约用地指标。点供政策不仅保障了江阴重大项目的用地,同时也提高了项目质量,促进了投资规模和集约用地水平的提高,点供项目的平均投资强度达到了300万元/亩,产出率达450万元/亩。同时,点供政策也促进了产业层次提升,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成为点供的重头戏,25个点供项目中,电子等高新技术产业有17个,进一步优化了全市市的产业布局,提升了产业层次。

点评:通过“点供”,不仅保障了重大项目用地,破解了发展中的用地难题,更重要的是,助推了全市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带来的5篇《关于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建议》,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一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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