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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施工合同【通用10篇】

2024-01-24 12:49:25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这里是可爱的小编帮助大家收集整理的桩基施工合同【通用10篇】,欢迎借鉴。

打桩工程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施工的__________供热管网工程,涉及到部分桩基工程交由乙方进行施工作业,双方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员和设备不受损害,特签定本作业安全协议。

1.乙方进场的打桩机械,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性能良好,操作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的作业环境,认真执行所制定的措施方案,由于违章导致机械设备、人身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经常对打桩机各部件、安全系统进行检查,确保运转正常,提供相关部门检验鉴定合格证和操作人的上岗证复印件。

3.作业区应设明显的禁行标志或警戒线,有专人监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必须离桩锤中心5米以外见识,配合操作人员应离机10米以外。

4.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5.因所处的工作位置在河面上,配额和作业人员时刻都不能有疏忽,夯锤下落后,当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不得提前进入该区域挂钩,严禁挂钩人站在锤上随锤提升,参施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2米以上用好安全带,当班期间严禁饮酒。

6.甲方负责相关事宜的协调,双方就安全、质量均应服从业主、监理等单位的监督,注意做好对地下管线、路面路牙周围绿化的保护。

7.乙方负责机械进退场装卸车及运输途中的安全。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桩基工程合同 篇二

桩基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下称甲方)分包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招标择优选定乙方承包 工程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权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按规定报甲方、监理及质监部门验收、检验)、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其中,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测试; 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测试; 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测试; 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或抗拔测试;

若有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调整: 1)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的;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连续八小时以上; 3)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

4)建设单位分包的其他工程严重影响乙方工程进度的;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违约责任

1)若当期施工工期无故延误达六天,建设单位或甲方将签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方暂

扣乙方10%~30%的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待下期将工期抢回后,甲方退还暂扣款。

2)若各进度节点工期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该部分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验收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竣工结算款中扣除。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为 合格。

本工程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若未一次性通过验收的,乙方承担因采取补救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颁布的现行规范、规程精心施工,如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部负责。

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质量违约

(1)单体桩基工程一次验收不能通过的,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该单体桩基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督促,甲方在检查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时,如发现乙方未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质量方面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0元到1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好,如不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检查中发现主控项目不合格二次(同一主控项目)以上,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到15000元的违约金;一次检查中同时发现三个以上主控项目不合格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00元到20000元的违约金/次;检查中发现质量通病反复出现三次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到10000元的违约金/次。乙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限时整改,如不在限期内整改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00元到20000元的违约金/次,并增加工程总造价1%的工程履约保证金,该增加金额在工程结算时视工程验收和进度情况返还,如有结余纳入工程质量保修金违约金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同一单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三次检查中均存在达不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合格标准要求的,除自行负责整改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00元到20000元的违约金/次。

3、工程质量检验及保证

(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国家频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应的行业标准;(2)本工程需经甲方和监理方进行工序检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合同价款:暂定总价为¥

万元(大写:伍佰零陆万柒仟玖佰圆整)。综合单价为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水电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安拆费、坑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便道修筑费,泥浆外运费、垃圾场费用、环保费、雨季施工费、桩基检测及测试费、管理费、临设费、施工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不得因任何情况而调整(包括施工期间充盈系数变动、钻孔桩引孔及引孔后的回填等)。

合同价可以依据设计变更进行结算,除设计变更因素外总价不做调整。

2、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按每栋楼分栋付款,具体付款条件如下:

(1)每栋楼桩基施工到50%后15日内支付该栋楼已施工部分桩基造价的65%,每栋楼桩基竣工15日内支付至该栋楼桩基总造价的65%;

(2)每栋楼的基础工程完工并通过基础分部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该栋桩基总造价的85%;(3)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0%。

(4)质保期从桩基工程施工验收合格至单体竣工交付后一年止,自桩基工程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次性支付结算价的5%;单体竣工交付一年后付清全部余额。

3、工程结算: 1)结算的前提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乙方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核实,上报并经建设单位审定后;

(2)乙方及时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取得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证明;(3)乙方向建设单位及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4)除留守人员外其余人员、机械全部离场,经甲方确认。

2)本工程按照实际完成并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签认,且验收结论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将结算报告及资料提交给造价审核单位审核,并在6个月内出具审核报告。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文件

4、由乙方设计并经甲方批准盖章的工程施工图纸

5、工程报价表

上述文件中排名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

1、工程变更联系单的签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事先可以预料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必须在事前两天内完成签证工作;(2)事先无法预料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必须在事后三天内完成签证工作;

(3)对于历时较长、事先又无法预料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完成签证工作。

2、下列情况可视为有效变更签证:(1)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2)设计单位的设计修改(需经发包人批准);(3)因发包人提出变更之后而引起的工程返工签证;(4)发包人要求赶工并书面承诺补偿签证;

3、下列情况视为无效变更签证,不予追加合同价款:

(1)承包人为施工方便而采取的提高施工效率的技术措施签证;(2)承包人未经设计、监理、发包人认可擅自修改设计文件的签证;

(3)承包人在图纸会审时或工序施工前未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或工序完成后才发现明显的设计有问题而造成返工的签证;

(4)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擅自提高材料档次及标准的签证;(5)施工场地硬化、排水费用;

(6)未在上述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签证的工程变更联系单;(7)其它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签证。

4、除非事先约定。签证费用在结算后统一支付,不做工程进度款支付。

5、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三盛宏业集团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定》将符合合同或协议书规定的现场(工期)签证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同时书面审核,签证必须注明编号、工程名称、签证事项发生时间、发生原因、造成影响、需签证内容等(现场(工期)变更签证采用甲方规定表式)报送发包人、监理单位4

同时书面审核。

6、承包人提交的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发包人规定的标准表格,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7、承包人提交的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发包人公章才能生效。所有工程变更联系单,均需征得发包人公司公章书面确认后才能生效。

8、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数、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原则上使用综合单价。

9、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的下列情况提出的索赔变更,包括但不限于:(1)、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

(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在保修期内未完成该负责修补的工程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

(3)、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安全隐患或事故进而对发包单位造成影响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4)、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进而对发包单位造成影响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

八、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任命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协调与施工单位、设计、监理之间互相配合关系;

3、对桩基工程进行技术和施工交底;

4、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接驳点(费用乙方承担);

5、检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审批乙方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处理工程变更,检查乙方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6、开工前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4份及地质资料各一份及测量基准点、工程平面定位与轴线基准点。

7、提供“三通一平”后的施工场地及基坑初始开挖后的桩基施工基面(初始开挖深度约 米左右)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任命 同志为驻工地现场代表,为施工、技术、安全总负责,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及各协作单位的联系,处理现场一切问题。

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安排,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3、认真编制与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现场各类原始施工记录和有关表格,严格按照设际要求及施

工规范精心施工,确保桩基工程质量及安全。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使基础工程顺利进行。

7、乙方施工时必须严格工序控制,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该道工序隐蔽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现场代表进行中间质量检验和隐蔽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需乙方返工、修补的,乙方应承担因返工、修补的而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顺延。

9、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采购材料,如发现乙方采购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退货,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0、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果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11、整个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相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12、验收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将施工队伍、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等全部撤场,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地平整、整洁。

13、桩基验收后,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清退所有在施工场地内的剩余设备、材料的,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RMB2000元/天,并且甲方不承担设备、材料的管理责任,且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甲方将在届期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3、由于桩基工程施工造成甲方不符合政府规定的一切责任乙方承担。

14、乙方应确保本工种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切实有效的履行,避免上访,诉讼等事件的发生,如因乙方不及时支付款项,未采取妥善措施而引起的恶性诉讼等事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甲方给予的一定额度的罚款等处罚;

15、工作人员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安全帽及工作胸牌;

16、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17、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递交针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人员、机械设备等内容齐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资料,并经甲方认可。

九、安全生产、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中如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该事故对外已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金,可向乙方追偿,直接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已付款项;

3、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遵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嗓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安全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负;乙方应编制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电炉和明火,违者重罚。

5、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定,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工程竣工验收

1、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验收纪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2、若验收不合格,乙方根据验收记录在五日予以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整改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于乙方原因在第二次整改验收后十五内仍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3、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所需全部文件资料。甲方在乙方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完备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结论或提出修改意见。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已有损失。

(2)因甲方单方原因,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钱款的 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不服从甲方或监理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或对管理人员的管理不配合的,甲方或监理项目管理人每次可对乙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如乙方人员在生活区或施工区内有辱骂、打架、斗殴、闹事等行为,甲方将对对乙方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

(4)乙方因工人工资发放或其它问题致其向有关部门投诉、告状,影响甲方声誉的,每发生一次对其罚款3000—5000元直至取消乙方承包资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因乙方原因,致使监理、甲方等管理人员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的,视情况给予乙方以100—10000元罚款,并追求相关责任。

(6)因乙方原因,致使监理、甲方等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媒体、业主等批评且影响声誉的,视情况给予乙方以2000—20000元罚款,并追求相关责任。

(7)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约定

1、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应延续在整个工程过程中,甲方为便于现场管理,在实际施工中有超出本合同范围的工作而要求乙方施工的,乙方应负责施工,并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签证手续。

2、协议签订前,乙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待本合同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后30天内无息退还。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5、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桩基施工合同 篇三

发包方(建设单位):

承包方(施工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xx厂区桩基工程

二、工程地点:xx开发区

三、工程承包范围:一栋加工车间、一栋仓库进行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加固处理,包工包料,(包括成空、喷灰、复喷复搅、成桩))按当地水泥市场价格:复合硅酸盐水泥32.5,335.00元/吨

四、规格及工程量:水泥标号:32.5级。总桩数约1252棵,设计桩长6.5米(含桩头),桩径500㎜,总进尺约10000米

六、工程造价:约29万元

1、桩基施工单价(中标价)29.00元/米,大写:(最终结算按实际工 程量计算,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一并进入结算)。

2、税金另加0.99元/米

七、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八、施工工期:

本工程有效工期 25 天,暂定于自 年 月 日开工,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及监理方签证后,工期顺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施工中停水、停电8小时;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九、工程师职责

9.1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监督及协调有关单位、周边群众关系,报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同意,审批现场签证,参加分部工程验收。

9.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方委托的职权:负责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巡视等检查及验收。

十、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的责任: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占道许可证等。

2、负责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地下管网资料,处理管线、电缆、原有旧基础等地下障碍物。

3、提供建筑物的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进行会审,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3天内提供设计图纸2份,并在3天内将承包方上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定交与承包方。

5、按协议条款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6、承担本工程的桩基检测费用为:

(二)、承包方责任

1、按双方确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前的各 种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确保按时竣工和移交。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开工前 3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做好建筑物的定位验线工作,及时上报施工资料。

6、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十一、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拨付

1、本工程竣工结算按中标价加签证方式结算。变更签证部分根据双方现场设计变更签证的工程量按照综合单价计算。

2、工程款拨付: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要求,双方签定合同后分期付款:

(1)设备进场拨付至工程总价款的50%

(2)桩基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10日内拨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说明、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现场代表的监督。

2、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部门勘验鉴定。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十三、工程保修期从开始强夯施工时至夯后基础竣工验收合格终止。

十四、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为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损失。

2、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双方结算完后,应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时付款时,每日向承包方偿付拖欠工程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1、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发包方为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

2、工程未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东营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发包方3份,承包方3份。

十八、补充条款

1、场地电源。变压器必须按规定接到施工现场50米处

2、强夯施工前按施工方要求由发包方开挖排水沟并承担费用。

3、由建设方定位放线(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验线核实。签字方可施工。

4、工农关系由建设方处理并承担费用。

5、《试夯》,如有设计图纸变更,所造成强夯施工桩延误,设备进出场费用由建设方承担

6、设备进场前,先签订施工合同,设备进场时支付施工方工程总造价的50%的工程款。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协商一致的,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桩基施工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承包方)

经工程招标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地基处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喷粉桩。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水泥采用山水牌或大坝牌矿渣硅酸盐325﹟水泥)。

5、工程量:桩长12米(含虚桩),共881根,计10572米。

6、工程期限:18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工程质量:依据设计要求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检测机构由甲方认可)。

二、合同价款:单价¥26元/延米,暂定工程总造价为¥274872元(大写:贰拾柒万肆仟捌佰柒拾贰元整),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发包方责任:

1、提供施工方所需布桩图一套及基础平面图一套,勘察报告一份。

2、确保具备施工条件的三通一平,开工前向乙方提供±0面及基底深度,配合乙方放好基础轴线或轮廓线。

四、承包方责任

1、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计划组织好施工人员及设备进场工作,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由于施工造成的'人身伤亡自负。

3、做好详细施工记录,并交甲方存档。

4、乙方承担人工、机械、材料、电、检测、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桩基检测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

1、乙方如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

2、如单方违约,首先通过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经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五

劳务承包合同

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号:

甲方:福建铁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站高架候车室项目部

乙方:福建铁建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装备分公司

根据公司的统筹安排,将福建铁建集团公司中标承揽到的福州火车站高架候车室工程项目的部分(钻孔灌注桩基)施工任务,并已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公司的统筹安排,经甲方考核,将本工程基础部分冲孔灌注桩工程,分包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本项目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福州火车站高架候车室

工程地点:福州火车站

工程内容:

一、二站台钻孔灌注桩

二、承包方式:

乙方作为甲方的桩基施工分承包方,负责组织桩基施工班组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对机械设备和各施工班组进行管理,按照甲方对技术、进度、工期、安全、质量的要求,组织施工。

合同工期:二站台从10月22日到11月25日;一站台时间另定。

福州铁建建筑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标准:

本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省优工程等级,乙方在施工中桩基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Ⅰ类桩占95%以上,Ⅱ类桩在5%以内,严禁出现其它低等类别的桩机;若达不到该等级质量标准,罚款工程总价3%。

四、施工安全

乙方对施工范围内工程施工生产过程的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做好施工安全、行车安全、接触网防护等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对安全的检查和指导,并切实履行对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甲方派出张新春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施工安全的统一管理。

五、文明施工

本工程为省重点工程,是福州市的“窗口”工程和形象工程,业主及甲方对文明施工高度重视。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投标承诺的文明施工条款,进行文明施工;遇阶段性的各种检查,应按照项目部的对文明施工的统一布置,另行对整个工地进行安排;乙方不得以其它借口对文明施工进行推脱。

提倡文明用语,主动配合,文明施工。各种特殊工种操作人

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上岗;要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文

明、安全施工规章制度,禁止野蛮施工,努力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工地。

各专业班组的技术、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管理

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各道工序进行的检查和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工序,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地给予整改,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要积极主动优质地完成施工进度计划;

六、桩机等机械管理

乙方必须选派管理人员,对桩机等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乙方

必须配齐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持证操作人员,对施工机械设备,按照福建铁建集团ISO9002程序文件要求,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规范的管理,禁止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工地中使用。

七、工程承包价款及拨付与结算:

1.本项目工程总价约为120万元人民币;

2.乙方按桩基(包括桩基成孔、钢筋笼制作安装、浇灌混凝土及其它配套工艺等桩基施工全过程)施工内容实行费用承包,承包费用为350元/M3;钢筋、商品砼为为甲供材料,钢筋按2300元/吨结算,商品砼按3结算;上述除特殊的监理签证项目外,为全费用单价,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3.乙方每站台桩基施工及桩基试验完成后向甲方办理验工计价,经甲方施工员、质检员项目部审核批准后,给予支付验工计价款的付清尾款。

八、乙方责任

1.必须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一切由甲方承诺的责任条款,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自负盈亏。

2.必须服从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的组织和安排,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工程数量;

3.必须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工期负全面责任。

九、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理,卢如发为项目总工,组成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并负责履行与设计、业主、监理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办理对业主的验工计价、工程结算、以及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等工作,负责本工程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负责按实际情况审核上报工程数量。

2.乙方指派包商方面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务分承包商方面的所有责任,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乙方有关的其它费用;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本工程施工生产的统一

调配、安排、指挥,全面完成项目部安排的施工生产任务。

十、争议、违约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二份。合同订立时间:2002年10月20日。本合同自2002年10月20日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00二年十月二十日

打桩合同 篇六

甲方 :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因甲方委托乙方在桐乡经济开发区洋紫荆油墨丙类厂房、丙类仓库工程进行桩基础施工,为了保证质量,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立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洋紫荆油墨丙类厂房、丙类仓库

二、工程地点: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930号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数量及工程造价:根据施工图要求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C-AB400(75)-10,10,9b,桩长29米,共412根桩。

五、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

六、工程质量:施工质量按施工图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施工,甲方派员驻工地与乙方共同进行进行质量管理。经技术有关部门监定如由乙方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工期(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因特殊情况例外。(2)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非承包方原因(如工程变更、停电、停水等),工期顺延。

八、甲方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安装好落火箱及落火箱内所有设备,要求达到 50 千瓦,并无偿提供场地堆放材料及临时设施的使用。场地平整包括旧房屋基础挖除等工作。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等情况,由甲方负责清理完毕。如施工场地遇到新增土面积水较多,

九、在打桩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时,乙方应将施工图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提交甲方二份。

十、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或机械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办法:协议签订生效后付30%即 万元,完成工程量的50%付30%即 万元。完成工程量的100%在桩机退场前付30%即 万元。其余10%在桩基工程竣工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十二、违约责任(1)如遇土建施工单位采用机械挖土、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承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任何一方违约按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废止。(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其他:其他工程量如有增减按实结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桩基施工合同 篇七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xx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20xx年 月 日

合同签定地点:

桩基施工合同 篇八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承__________________游泳馆工程土建工程项目,将人工开挖基础桩部分工程量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双方明确责任,加强施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双方密切配合,共同胜利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特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二、结算方式:

孔径800mm,按米计价;土层每米_________元,流泥、砂石层每米_________元,强风化、中风化每米_________元,孔径大于800mm按护外径计算数量,土层每立方米_________元,流泥、砂石层每立方米_________元,强风化、中风化每立方米_________元,扩大头按图纸计算数量每立方米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甲方应按乙方施工进度预付80%,余款待空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结算付清。

四、甲方责任:

乙方渣出至井口,甲方应及时外运,施工材料由甲方提供到现场,浇倒护壁混凝土机械及操作人员应具备完善。火工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承担费用。临时设施,施工水电由甲方提供及承担费用,护壁钢筋由甲方制作安装,乙方协助。

五、乙方责任:

挖孔机具、机具包括:水泵、电线、模板、安全帽等一切劳动用具应具备完整,劳动力由乙方统一调派,工作量包括护壁模板制作安装,护壁砼浇捣。

六、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七、安全责任:

在施工期间,属人为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自然灾害及甲方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

八、工期要求:

乙方在进场开工后天内完成,(雨天不包括在内)。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经双方代表签证即日生效,至验收合格结算付清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在施工期间双方面议补充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桩基施工合同 篇九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米,共约 条,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ф500桩按 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 元/个),含税金。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XX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 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细线基点、±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5、施工报建手续和报建费由甲方办理和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网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乙方负责压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如属施工技术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如属地质和桩自身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本工程甲方已全权委托中山市火炬建设监理公司进行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桩基施工合同 篇十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设施工,为使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如约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范围

除基础以外,乙方负责承建甲方一楼至四楼所有房屋建设,(包括钢筋制作、楼梯、围墙、水电、前后外墙装饰),房屋内部建设至毛墙毛地板,。

二、建设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材料,乙方负责建设施工所需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设施。

三、承包价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总价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实际建筑建筑面积确定。

四、付款方式

采用阶段性付款,乙方完成一楼建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壹万元,二楼至三楼采用同样方式,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提供建设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窝工,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建设工程款;

3、乙方必须按照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设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对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

5、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权利

1、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返工。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约定

合同约定单价已包含安全施工费,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乙方建设总费用10%的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严重违约,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按价赔偿。

八、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沾益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此合同的副件,该附件与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设验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〇xx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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